10月1日是假期第一天,道路交通迎来出行高峰。柳北大队联合长塘派出所、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柳北大队,在柳长路开展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共查获交通违法行为4起,其中涉酒2起、超员2起。

一、酒驾2起,其中1人涉嫌醉驾
杨某
1日8时54分许,杨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车牌号:桂BYQ***)行经检查点,经酒精检测,数值为13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目前,该案件正在按程序立案侦办。


覃某
1日9时48分许,覃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车牌号:桂B1J***)被查获,经酒精检测,数值为2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记12分、罚款13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二、超员2起,一客车核载19人实载22人
罗某
1日9时34分许,罗某驾驶中型普通客车(车牌号:桂BA5***)被查获。该车核载19人,实载22人,其中含小孩2人,超员3人。其行为属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20%,依法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
范某
1日9时44分许,范某驾驶小型轿车(车牌号:桂BDD1***)被查获。该车核载2人,实载3人,超员1人。其行为属驾驶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未达到100%,依法处以记6分、罚款150元。
提醒:
国庆假期出行集中,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随之增大。广大交通参与者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 杜绝酒驾醉驾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不仅面临罚款、记分、暂扣驾驶证的处罚,醉酒驾驶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
2. 严禁超员载客
超员会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下降、操控稳定性变差,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客运车辆驾驶人应严格按照核载人数载客,乘客也应主动拒绝乘坐超员车辆。
3. 儿童乘车需谨慎
超员认定不以年龄为区分,婴幼儿、儿童均计入实载人数。携带儿童出行时,应提前规划车辆座位,切勿因“孩子小、抱着就行”而超员上路。
4. 选择合法营运车辆
假期出行请到正规客运场站购票乘车,不乘坐非法营运、超员揽客车辆,发现违法线索可及时向公安交管或交通运输部门举报。
5. 错峰出行、文明驾驶
假期车流密集,请提前关注路况信息,合理规划路线,服从现场交警指挥,不争道抢行、不疲劳驾驶,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平安出行
来源/柳州交警
审核/高晓珊 编辑/林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