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醉驾爹套牌、气的交警打磕巴,混蛋父子引人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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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能不能让我爸去,我不想去……”淮南交警查酒驾的现场发生了离谱的一幕,一辆车头贴着横幅,横幅上写着“某某18岁生日”的车辆被交警拦下;随后交警开始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而后交警展开盘查,结果是显而易见的。

一个刚刚还在过18岁生日的男青年,其显然是不具有驾驶证的,毕竟驾驶证需要年满18周岁才能报考;所以这名男青年是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已经属于刑法中的危险驾驶罪的犯罪行为,将要面对的是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和罚款。

此时更为离谱的一幕出现了,这个“大孝子”对交警说能不能让他去(顶包),他不想去,他害怕……车是租的,酒是他自己喝的;而且他爹还坐在车上,被交警拦下来的时候开始害怕了。

看到这里相信正常人都会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作为父亲,其面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儿子怎么不加以阻拦呢?

交警也很疑惑,于是问了这个问题。

其父回答道:“我劝他可管尽恁?(意思是“可有用”)他可听我话恁?”

交警:“你也跟他一块喝的?”

其父回答道:“我没喝多。我的驾照刚扣完分。”

交警:“你怎么搞的?”

其父回答道:“套牌。”

交警:“你!你这……”

怎么评价呢?

其父说出“我劝他有没有用”这句话其实是非常可笑的,一个因为被套牌扣分的人,其对交通法规的意识的淡薄程度是可以想象的;其是否会劝阻其子不要酒后驾驶机动车都是令人质疑的,只能说这对混蛋父子的行为确实引人发笑,显然也令人后怕。如果其引发交通事故,首先是保险公司拒赔,其后是漫长的追责,可能带来的是一系列的矛盾。

醉驾入刑,这一点没有悬念,可惜还是有一些无知的司机不了解。

醉酒驾驶机动车属于《刑法》第133条第2款的解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属于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只会处以行政处罚,实际不会留下影响未来就业的记录;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犯罪,是必然会留下犯罪记录的,其所影响的不仅是这名男青年的未来,其产生的深远影响会直接关联其未来的子女。

当然其还要禁驾五年,即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

然而这也是活该。

套牌也是同样恶劣的行为,可能是违法行为,也可能构成犯罪;套牌的代价是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驾驶证记12分。如果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号牌且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等处罚,可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套牌的目的无非是躲避交通监控的约束,亦或者是肇事之后可以逃逸。

由此可见套牌的交通违法行为之恶劣。

在这一案例中,其父行为实际更为恶劣,有其父必有其子,只能说这是一对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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