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这里新增10处违法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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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

纳雍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发布通告

10月8日将启用多处违法抓拍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车辆、行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纳雍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在辖区主要干道设置的交通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经调试及试运行后,决定自2026年10月8日起启用,现将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向社会进行公布。

违法停车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取证设备路段

(一)电子警察违法停车抓拍路段

G246国道804公里加850米(纳雍县鬃岭街上)处违停球机

S214(大方至八渡)59公里加450米(纳雍县沙包新街路口)处违停球机

X5S8(中岭至猪场)33公里加610米(纳雍县猪场街上)处违停球机

X5U2(中岭至猴儿关)13公里加600米(纳雍县河溪街上)处违停球机

X5U9(维新至毕节)8公里加720米(纳雍县总溪河街上)处违停球机

纳雍县欣盛路中山西路至翠竹路60米处违停球机

纳雍县珙桐大道发展大道至文昌路路段640米处违停球机

纳雍县曙光镇中学路屯上大街至曙光二小门口290米处违停球机

纳雍县张家湾镇农贸街农贸路至S214省道90米处违停球机

纳雍县百兴镇马路以那丫口至老烟草站1700米处违停球机

(二)抓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2.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

特此通告。

纳雍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1日

来源:微信公众号“纳雍交警”

编辑:廖玲 责 编:郑语欣 编审:吴芳

监制:孟性荣 总监制:朱光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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