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日,广西海警局发布公告,全文如下:
广西海警局关于公开征集北部湾海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严厉打击整治北部湾海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海上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北部湾海域安全稳定,现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涉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在北部湾海域,利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从事以下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
(一)扰乱港口码头及海域秩序行为。利用黑恶势力在渔港、码头、航道等区域强占泊位、通道,实施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毁坏渔船财物、蓄意报复渔船民,或非法占用海域、违规填海、强占滩涂养殖区,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垄断资源、干扰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
(二)垄断渔业生产与流通环节行为。在捕捞、交易、运输等环节,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强占捕捞海域、越界捕捞、非法垄断捕捞区域或特定作业时段;在水产品交易市场欺行霸市、垄断渔获购销、强买强卖;或形成非法收购、运输、仓储、分销非法捕捞水产品的上下游黑色产业链,严重破坏渔业生产秩序和市场公平的行为。
(三)操控船舶运营及修造市场行为。纠集人员驾驶“三无”船舶、大马力快艇从事走私、偷渡等海上违法犯罪活动;强买强卖渔船,违规指定、强迫船主选择特定船舶修造厂或维修商,通过暴力、威胁手段垄断船舶修造市场、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或利用非法船舶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行为。
(四)私挖滥采及垄断资源交易行为。私挖滥采海砂,垄断砂石市场、操控砂石价格;或海域、海岛等资源开发利用中,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行占地、非法圈占、破坏生态环境,并以此为基础形成非法垄断经营、攫取巨额非法利益的行为。
(五)涉及跨境犯罪及人身控制行为。长期操纵海上成品油、冻品、香烟、海产品等走私贸易,或从事海上偷渡、运送非法出入境人员等跨境犯罪的核心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成员;与境外势力勾结从事毒品犯罪;以及非法雇佣船员,通过扣押证件、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等手段剥削船员权益的行为。
(六)海上文旅休闲领域涉黄赌毒行为。在游艇经营、海上旅游、海上休闲等行业有组织的敲诈勒索从业人员或游客;组织、容留、引诱从事卖淫、赌博、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相关人员参与吸贩毒的团伙线索。
(七)阻碍执法及充当“保护伞”行为。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海警机构依法执行职务,危害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以及向涉海黑恶势力通风报信、说情干预、包庇纵容,帮助其逃避查处的行为;执法人员与黑恶势力勾结,在审批、执法、监管等环节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充当“保护伞”的腐败问题线索。
二、线索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95110或0779-2682130、15337836838。
(二)信件举报:邮寄材料至广西北海市银海区24号。
(三)现场举报:可携带证据材料前往上述信件地址当面提交线索。
三、线索举报要求
(一)举报线索需尽量详细,包括但不限于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以及物证、书证、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
(二)举报人应积极配合、协助海警机构开展调查核实。
(三)举报人对举报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海警机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举报信息严格保密。举报海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广西海警局
2026年10月2日
新闻线索征集
南国早报《让人民评价》等栏目面向全国征集舆论监督、突发事件、民生维权、百姓故事等新闻线索,一经采用即发放稿酬30—1000元。【详情】
报料方式:0771-5690127(电话)、Ngzb5690127(微信)、news@ngzb.com.cn(邮箱)
来源丨广西海警局
责编丨唐爱春
校对丨黄立新
审核丨唐海波
终审丨胡志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