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德清县公安局、安吉县卫生健康系统
发布招聘公告
有需要找工作的朋友
可以了解一下
德清县公安局
此次招聘工作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3名。

01
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10月8日至10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00至5:00
(二)报名地点:
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街667号德清县公安局B幢1108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0572—8815099
(四)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纸质版:
(1)《德清县公安局辅警报名表》附件2,要求打印2份,并携带2张近期白底彩色免冠2寸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印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在线验证报告;
(4)中国人民银行查询的个人信用报告;
(5)退役军人等相关人员须提供退役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02
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1985年9月至2008年9月),男性身高裸足1.68米以上、女性身高裸足1.58米以上;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身心健康,形象良好,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着夏装裸露部位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无心理疾病;
7.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根据《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应聘辅警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见义勇为人员;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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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卫生健康系统
下属事业单位
安吉县卫生健康系统9家下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涉及招聘岗位18个,招聘人数35名。




01
报名须知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日(周一)9:00至12:00,14:00至17:00;
报名地点:安吉县卫生健康局二楼215办公室;
报名岗位:本次招考按岗位要求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
(二)报名材料:
(1)《2026安吉县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表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自行下载打印并经本人签字后提交);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模板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后自行下载打印并经用人单位盖章后提交),一寸免冠照片1张;其中学历证书要求为初始到最高学历。

(三)联系方式
安吉县第一健共体:联系人:傅老师;联系电话:15356436089、0572-5027693。
安吉县第二健共体: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819260130、0572-5608702。
安吉县第三健共体:联系人:齐老师;联系电话:13567275954、0572-5808325。
安吉县妇幼保健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8257210641、0572-5129088。
安吉县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0572-5310500。
02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
4.年龄18至38周岁(1988年10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出生);
5.在本县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和相关职称条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截止前(2026年10月12日之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证明,应聘人员需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如2026年考试取得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未能下发的,则需提供电子版合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原件或证明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7.部分招聘岗位要求具有一定年限工作经历是指:截至2026年10月12日前取得相应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8.户籍认定以2026年10月12日为准,2026年安吉县生源应届毕业生户籍未迁回的,提供入学时的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可报考安吉县户籍的岗位;
9.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县内在岗定向培养生及中医师承人员;
(2)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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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清公安、健康安吉
编辑:沈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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