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楼起火烧到四楼!阳台堆的杂物,竟是火势上楼的“梯子”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近日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

一居民楼突发火灾

火势迅速向上蔓延

楼上几层外墙均被烧损

消防救援人员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

成功将火扑灭

本次事故无人员伤亡

但多位住户的家庭财产受到损失

经调查核实

起火后蹿出的明火之所以能快速蔓延

主要是因为该楼栋不少住户习惯将

阳台、窗台当做“临时储物区”

长期堆放纸箱、塑料制品及

废旧衣物等杂物

二楼起火后

明火瞬间引燃了这些杂物

形成立体燃烧

加快火势蔓延速度,扩大受灾范围

建筑物的外墙、楼板等构件

在建筑设计时均具有一定的防火性能

其核心功能之一就是

在火灾发生时阻止火势在

楼层、户室之间蔓延扩散

然而,住户在阳台外

私自搭建平台、堆放杂物

直接破坏了建筑物

原有的防火分隔体系

01 破坏建筑防火屏障

建筑物外墙是防止火灾竖向蔓延的重要防火屏障。私自搭建的阳台外平台改变了原有建筑立面结构,彻底削弱了墙体的防火隔离能力。

02 形成立体可燃物带

在阳台外平台及窗户周边堆放纸箱、旧家具等杂物,等于在建筑外立面上人为增加了大量可燃物。楼下起火后,火焰极易引燃外侧杂物,造成火势跨层蔓延,突破建筑防火防线。

03 形成竖向蔓延通道

热烟气具有向上蔓延的特性,阳台外平台和窗户周边堆放的杂物被引燃后,火焰会沿建筑外立面逐层向上蔓延,形成“烟囱效应”,使火灾迅速扩大,严重威胁上层住户的生命安全。

蓝叔说法

《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部位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间距、前室、屋顶疏散平台等部位搭建建(构)筑物。第十二条规定:对在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前室、屋顶疏散平台等部位搭建建(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拆除。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或者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罚。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同时规定不得在建筑外立面与裙房等附属建筑连接处堆放易燃可燃杂物。

守护家庭消防安全

需要从自身做起

蓝叔提醒大家

居家防火,务必做好“三清三关”

清厨房

定期清理厨房灶具及周边油污,油、纸、布等可燃物要远离炉灶等火源、妥善归置。

清阳台

及时清理阳台上的杂物,特别是纸箱、纸皮、塑料等易燃物;长时间离家要关好门窗,防止飞火进入引发火灾。

清走道

切勿在走道、楼梯间、地下室等区域堆放可燃物,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关火源

厨房用火不离人,人走火灭;离开前确认火源全部关闭,明火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关电源

外出前关闭非必要电源,不私拉乱接电线、不超负荷用电,谨防线路过载、短路引发火灾。

关气源

用气后及时关闭气源阀门,定期检查软管、接头有无老化漏气,外出前再确认一遍。

阳台、窗台不是“露天储物间”

杂物不应该成为“引火索”

今天回家,请做一件事:

把阳台和窗台上的纸箱、塑料瓶

废旧衣物清理干净

别让一个随手的小习惯

变成害人害己的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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