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首日,德州查处酒醉驾41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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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10月1日

德州市公安交警开展集中统一行动

紧盯酒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

在城市道路、国省道、县乡道、高速公路

多点位布控严查

共查处酒醉驾违法41起

其中酒驾31起,醉驾10起

现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01

李某

58mg/100ml

10月1日0时15分许,临邑交管大队在渤海路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时,查获驾驶人李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 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被依法处以罚款 1000 元、驾驶证记 12 分并暂扣驾驶证 6 个月的行政处罚。

02

信某某

179mg/100ml

22时4分许,长河大队在东方红路与堤口街交叉口东侧100米处查获驾驶人信某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 17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后被带至医院抽血待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3

叶某

73mg/100ml

22时10分左右,高铁大队执勤民警在尚德四路与崇德四大道交叉口以南 150 米处,查获小型轿车驾驶人叶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 1000 元、驾驶证记 12 分并暂扣驾驶证 6 个月的行政处罚。

04

郭某

27mg/100ml

22时13分左右,德城区新湖大队执勤民警在新河路开展酒醉驾集中行动时,发现该驾驶员郭某有酒驾嫌疑,呼气检测值结果为 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郭某被依法处以罚款 1000 元、驾驶证记 12 分并暂扣驾驶证 6 个月的行政处罚。

05

李某

144mg/100ml

22时14分许,宁津交管大队在宁东路双碓十字路口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时,查获驾驶人李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 14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法提取其血样送检,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国庆假期,走亲访友、聚会聚餐增多,叠加人流车流增多,酒驾醉驾等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上升。为切实防范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守护群众假期出行安全,10月1日,全市公安交警开展交通违法集中统一行动,严厉打击酒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坚决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逢车必查、逢疑必测

不给心存侥幸的驾驶人留任何机会

全市各大队闻令而动、尽锐出战

现场直击 ——

△德城区新湖大队全时段严查酒醉驾,扎实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特邀媒体记者随警作战,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高铁大队白天常态整治、夜间重点布控

△长河大队深夜设卡,逢车必查、逢疑必测

△运河大队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同步严查其他违法行为

△10月1日晚,高速天衢大队夜间集中整治现场

△10月1日晚,宁津大队立足辖区实际,扎实开展酒醉驾、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夜查统一行动

△10月1日晚,高速乐陵大队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高速夏津大队依托青银高速夏津收费站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

△高速齐河大队依托收费站“白 + 黑”不间断设卡排查

行动不分昼夜

全天候保持严查态势

公安交警严查酒醉驾的力度不会减

脚步不会停

请广大驾驶人牢记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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