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查处虚构住房消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况的通报》,
105名职工通过虚构住房消费行为
(短期内频繁交易房产)
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
责令限期退回违规提取资金、
限制其一定期限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
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移交纪检或公安机关。
关于查处虚构住房消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况的通报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精神,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开展治理虚构住房消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经查,下列105名职工通过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短期内频繁交易房产)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严肃性和管理秩序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针对上述职工,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采取责令限期退回违规提取资金、限制其一定期限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向其所在单位通报、移交纪检或公安机关等一项或多项措施。
郑重提醒:住房公积金是专项用于职工住房消费的长期储金,旨在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请广大缴存职工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合法途径办理提取业务。切勿轻信中介或个人“代提公积金”等虚假承诺,以支付高额手续费为代价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避免遭受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审核和事后监管,对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等违规提取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
欢迎广大群众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中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598-12329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30日
(以上信息解释权归来源方所有,转载请备注完整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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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新媒体编辑:张锡帅
初审:李雨青
复审:张通翔
终审:陈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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