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醉驾电动自行车!龙岗交警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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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国庆期间,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龙岗大队紧盯重点区域和时段,开展酒驾醉驾整治,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一起查,实行全覆盖、零容忍。3名骑电动自行车醉驾人员被依法查处。

9月30日夜,龙岗大队坂田中队开展“猎虎”行动。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被民警拦停,其浑身酒气,说话含糊、站立不稳。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66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该男子称,晚上聚餐喝了不少酒,想着骑电动车不算“开车”,便侥幸上路。

10月1日凌晨,龙岗大队坂田中队继续设卡。又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被拦下,酒气扑鼻。该男子辩称“就喝了一点点”,但检测结果为153mg/100ml,同样是醉驾。民警当场批评教育,并依法处理。

10月2日凌晨,龙岗大队南湾中队开展“猎虎”行动。一名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被拦停,神色慌张、满身酒气。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11mg/100ml,涉嫌醉驾。该男子坦言,觉得深夜路上人少,骑电动车“问题不大”,没想到还是被查了。

上述3起案例中,酒精值全部远超醉驾标准。饮酒后骑行电动自行车同样违法,不能有“电动车酒驾无所谓”的错觉。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电动自行车虽然是非机动车,但酒后骑行同样违法、同样致命。酒精会让人反应慢、判断差,电动车本身又不稳、没有防护,一旦出事,后果更严重。

国庆期间,龙岗交警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对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一律严查,对酒后驾驶、醉酒驾驶、隔夜酒驾均不放过。交警提醒,不要以“喝了一点”“骑慢点”为借口,出事就晚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骑电动自行车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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