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网民发布网络信息应当审慎核实。即便是非主观捏造的内容,未经查证随意发布扩散,一旦误导公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月2日
正当大家欢度国庆假期时
柳州市网民覃某
将此前发生在异地的火灾现场视频
发布在微信视频号上
并在视频文案中加入了“#柳州”
及与柳州某小区同名的话题标签
致使公众误以为
当日柳州发生了一起较为严重的火灾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网民发布网络信息应当审慎核实。即便是非主观捏造的内容,未经查证随意发布扩散,一旦误导公众、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同样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月2日
正当大家欢度国庆假期时
柳州市网民覃某
将此前发生在异地的火灾现场视频
发布在微信视频号上
并在视频文案中加入了“#柳州”
及与柳州某小区同名的话题标签
致使公众误以为
当日柳州发生了一起较为严重的火灾
事实上,10月2日当天及此前,柳州市均未发生该起火灾。覃某的发布行为误导公众,造成不实信息快速传播,引发较大负面舆情,也干扰了国庆安保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覃某的行为不仅消耗公共资源、误导群众认知,更给国庆的安保工作添乱添堵,带来不良后果。

舆情发生后,柳州市消防救援局第一时间联动公安部门快速处置,及时下架不实视频,并依法锁定行为人。经查,当事人对发布未经核实的火情信息这一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根据其违法情节,依法对其开展批评教育,责令删除不实信息。
下一步,柳州消防将持续联合网信、公安等部门,加大网络涉消不实信息排查整治力度,对发布、传播不实信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坚决维护清朗网络空间与社会公共安全。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一言一行皆有法度
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尊重客观事实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涉及消防信息请以官方发布为准
共同守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普法小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柳州消防
审核/高晓珊 编辑/林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