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马桶发生污水倒灌,地板、门套被泡,楼下邻居也受到影响。清理现场发现,共用排水管道内有湿巾、卫生巾等生活用品,但到底是谁丢进管道的,已经无法查明。受损业主将楼上多户业主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损失。
今年3月,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法院审理后认为,12楼以上6家住户均存在使用该共用排水管道并造成堵塞的可能,受损业主自身也不能排除不当使用管道的可能,遂依法判令6名被告及原告平摊损失。
“高层住宅共用排水管道连接上下楼层,一户使用不当,可能影响多户生活。对于无法查明具体侵权人的纠纷,法院结合堵塞物性质、堵塞位置、管道走向、住户使用可能性以及物业履职情况等因素,依法确定责任范围。”该案承办法官唐颖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卫生间返水污水倒灌至室内引发损失
济南市历下区某小区业主群内,楼下邻居反映12楼业主宋某家下水道堵塞,污水已经漏到楼下。随后,物业人员到宋某家中查看,发现卫生间出现返水,污水倒灌至室内,木地板、门套等被浸泡受损。
业主群聊天记录显示,有业主在群内提醒12楼以上住户注意,不要把湿巾冲到马桶里,并上传了房屋地面、屋顶及清理出的纸巾等垃圾照片。物业人员到场疏通后,有业主在群内称,物业处理后说是被湿巾堵了。随后,物业工作人员又到现场排查,并使用内视镜检查主管道。
宋某认为,返水系楼上业主不当使用下水管道、随意丢弃杂物所致,造成其房屋内木地板、门套等受损。因赔偿协商未果,宋某将13楼至18楼6户业主诉至历下法院,要求共同赔偿财产损失等费用。物业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法院判楼上6户和受损业主平摊损失
庭审中,楼上业主各有说法。有人称房屋尚未实际入住,水电用量很低,不可能造成堵塞。有人认为,堵塞可能与建筑垃圾、施工遗留或管道维护有关,不能仅凭清理出的湿巾等物品认定由楼上业主造成。也有人提出,宋某本人也是该管道使用人,且堵塞位置在11楼与12楼之间,不能将全部责任推给楼上业主。
物业公司则辩称,其已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对小区排污主管道、给排水系统、化粪池等进行巡视、清理和维护。事故发生后,物业也及时派员到场处理,并积极协助业主沟通,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历下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因共用排水管道堵塞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根据查明事实,案涉管道堵塞物为湿巾、卫生巾等生活用品,此类物品显然不应投入马桶排放。该行为具有偶发性,且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结合堵塞位置和管道使用情况,12楼以上6户业主均存在使用该排水管道并造成堵塞的可能。
对于部分业主提出的未入住抗辩,法院认为,从其提交的水电记录看,相关房屋均有用水情形。未入住状态不能完全排除偶尔到访、装修检查、雇佣保洁等行为产生少量用水,相关证据不足以形成排除自身实施侵权行为的优势证据,故对其免责主张不予支持。
法院同时认为,宋某作为12楼业主,虽主张自己并未入住,但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堵塞位置位于11楼与12楼之间,不能排除12楼住户不当使用马桶造成堵塞的可能,宋某亦应承担部分责任。
物业公司已提交排污主管道、给排水系统巡视记录表及清淤、疏通照片等证据,能够证明其已履行基本管理、维护义务,且事发后及时到场处理,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损失金额,法院结合宋某提交的维修报价单、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等,认定其因维修房屋支付11600元,购买门套支付2445元,并酌定本次堵塞支出的保洁费及美缝费200元,合理损失共计14245元。对于宋某主张的橱柜更换费用,因未提交实际付款凭证,且未对价格合理性充分举证,法院未予支持。对于其主张的租金损失,因未提供房屋出租证明,法院亦未予支持。
综合各方过错程度及原因力大小,法院认定6名被告及宋某自身平均承担损失,即每人承担2035元。最终,法院判决6名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各自赔偿宋某2035元,驳回宋某其他诉讼请求。
正确使用共有设施减少此类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唐颖说。
具体到本案中,共用排水管道服务于上下楼层相关住户,堵塞物又属于生活用品,损害结果与住户不当使用管道之间具有高度关联。由于具体投放人无法查明,法院不能让受损业主独自承担全部损失,也不能在证据不足时将责任无限扩大。谁可能使用该管道,谁能证明自己没有实施相关行为,物业是否尽到维护管理义务,受损业主自身是否也存在使用可能,都是法院确定责任范围时要审查的内容。
唐颖表示,在高层住宅中,共用排水管道不同于单户室内设施,任何一户的不当使用都可能影响同一管线上的其他住户。湿巾、卫生巾、厨余垃圾等不易溶解或者容易堵塞的物品进入管道后,往往会在弯折处、接口处堆积,返水发生时又常常难以还原具体投放过程。因此,居民正确使用共有设施,是减少此类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法官提醒:
业主日常生活中应避免将湿巾、卫生巾、厨余垃圾、装修残渣等投入马桶或下水管道。物业服务企业也应按照合同约定做好共用管道巡查、清掏和维护,并留存工作记录。发生返水、漏水等问题后,业主应及时拍照录像,保存维修记录、聊天记录、支付凭证等证据,理性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通过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