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
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危险物品
非法运输、储存及买卖烟花爆竹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都将受到处罚
在规定燃放区域以外燃放
不当燃放烟花爆竹同样违法
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涉嫌犯罪
发现一起 查处一起
重拳出击!
10月1日22时许
山海天派出所
在视频巡逻时发现
在禁燃区域有人燃放烟花爆炸
民警立即前往制止
经询问
烟花购买于辖区某百货超市
民警到该百货超市进行检查
查获礼花一箱
鞭炮一盘、仙女棒一盒
经了解
超市老板康某从外市购买烟花
有顾客询问就销售



目前
康某已被行政拘留
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行为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以下这些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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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01
非法销售危害性:
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逃避了国家税收,未经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对正规合法烟花爆竹势必构成威胁,极容易扰乱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质量没有保证。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
02
非法储存危害性:
储存烟花爆竹窝点一般位于民宅或者废弃厂房内,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就好比是放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 “定时炸弹”,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的话,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各个环节,均需要取得对应法定许可。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切莫心存侥幸实施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主动举报非法生产、储存、售卖、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线索,警民携手,共同守护平安和谐的辖区环境!
来源:山海天公安
编辑:娄华轩 校审:于丽丽
责编:于丽丽 终审:于坤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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