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南开警方于10月3日发布警情通报,通报一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事件的处理情况。
2026年10月1日22时40分许,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南开区士英路与亮丽道交口有人燃放烟花。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循线追踪,于10月2日将燃放人员安某某(女,58岁)、姚某某(男,60岁)查获。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安某某、姚某某予以行政处罚,烟花来源正在追查中。
公安机关提示,根据我市禁燃禁放有关规定,禁止生产、经营(含存储)、运输、燃放烟花爆竹,不分平日或节假日。此外,开业庆典、婚丧嫁娶等活动,均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平安南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