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火车站区域
秩序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切实维护火车站区域公共秩序,保障广大旅客和市民出行安全,提升延安城市窗口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自即日起在火车站及周边区域开展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火车站站前广场、进出站通道、周边道路及停车场等区域。
二、整治重点
(一)严禁以纠缠、尾随、阻拦等方式喊客、拉客、揽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严禁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非法营运(“黑车”),严禁巡游出租车不打表、拒载,严禁网约车线下揽客。违反规定的,由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予以查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严禁无证导游从事导游活动,严禁拉客叫客强迫游客消费。违反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部门依法查处;构成治安违法或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严禁机动车在禁停区域、候客区域违规停放、滞留揽客。违反规定的,由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必要时拖移车辆。
(五)严禁占道经营、乱摆摊点、散发宣传单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违反规定的,由城管部门依法查处。
三、执法方式
整治期间,公安、交通、交警、城管、文旅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采取定点值守与流动巡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实施常态化管控。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渠道
欢迎广大市民和旅客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违规线索。举报电话:公安机关 110;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 12328。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延安市公安局
延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0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