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
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守法意识
文山公安交管部门
曝光5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希望广大驾驶人以案为鉴
自觉提高遵规守法意识
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砚山县“08.18”正三轮载货摩托车交通事故
2026年8月18日,王某余(无证、醉酒后)驾驶云H4**41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倮基黑村方向向阿猛街方向行驶,16时34分行驶至砚山县阿猛镇卡阿线18公里300米路段时,与在前同向行驶的胡某昌驾驶的四轮老年代步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文山市“08.09”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
2026年8月9日23时23分,石某苗(醉酒后)骑电动自行车(载杨某嘉)行驶至七花南路与凤凰路交叉路口200米,电动自行车倒地碰撞行道树,致石某苗轻伤,杨某嘉重伤,造成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丘北县“08.03”正三轮载客摩托车交通事故
2026年08月03日,曾某光(无证)驾驶云H9**J3号正三轮载客摩托车由师宗县方向沿以丘线驶往丘北县城方向,11时08分行驶至以且-丘北公路(以丘线)K114+200m处,其所驾车与横过道路的行人钱某珠相撞,造成钱某珠轻伤一级及该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广南县“08.05”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交通事故
2026年08月05日,张某明驾驶贵A8**93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沿瑞金清水河线由曙光方向驶往南屏方向,在超车过程中车辆右前侧与同向被超陆某欣驾驶的云HQ**83号电动自行车(载陆某娇)发生刮擦,致云HQ**83号车发生侧翻,造成陆某欣、陆某娇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丘北县“08.03”三轮汽车交通事故
2026年08月03日,杨某辉(无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三轮汽车由依布底方向驶往八道哨方向,07时50分行驶至八曰线12公里200米岔依布底便道1公里路段时,其所驾驶车辆与行人王某兰相撞,造成王某兰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每一起事故背后
都是对规则的漠视
这些看似“小毛病”
关键时刻就是“大杀器”
国庆假期即将来临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来源:文山交警
编辑:杜德传
二审:杨琪薇
终审:潘海江
动动发财小手点点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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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爱的市民
每一位生活在这里的人,都是民族团结的践行者。让我们从一句暖语、一次援手做起,尊重差异、包容多样,让邻里之间多一份理解、多一份关爱。各族群众心手相牵、守望相助,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绘就一幅和和美美的幸福文山画卷,齐心共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