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以来,海南市场监管系统聚焦民生消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守护消费”铁拳行动,持续强化消费领域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优化海南放心消费环境。近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微生物菌剂有机肥
2026年3月,经抽样检测,海南沃地丰农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意力华微生物菌剂有机肥产品质量、产品标识不合格。2026年4月,执法人员在该公司仓库查扣意力华微生物菌剂有机肥1583袋(规格:40KG/袋)。经查,该公司自广东省鹤山市百达肥料有限公司购进意力华微生物菌剂有机肥82.04吨,货值金额75887元。
因该公司销售不合格微生物菌剂有机肥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微生物菌剂有机肥1583袋、没收违法所得5115元、罚款113830.5元。
海口琼山和中商行销售侵权白酒
2026年1月,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市场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海口琼山和中商行购进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天朝上品贵人酒”“台源贡贡酒60”“茅乡贵宾酒”“贵州海峡两岸中国梦酒”109瓶,购进侵权的“1935红色圣地白酒”1152瓶并销售664瓶,违法经营额共计80371.72元。
因该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没收扣押侵权白酒597瓶、没收违法所得25132.4元、罚款88408.89元。
琼海速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
2026年5月,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线索,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琼海速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员工杨某在授权签字人彭某某休息或请假不在岗情况下,代替彭某某在机动车检测文件授权签字人一栏签名,构成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行为。
因琼海速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5修订)》的规定,琼海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通报批评、罚款8.5万元。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表示,检验检测数据报告是重要公共技术凭证,真实性、规范性不容破坏。本案严厉查处检验检测机构冒名签署授权签字,出具虚假报告的违法行为,倒逼机构完善人员岗位管理、报告签发内控机制,督促机构严格遵守检验检测执业规范。对同类机构形成警示震慑,积极维护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公信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五指山刘某某摊位以猪肉冒充驴肉销售
2025年11月,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五指山市通什镇河南东路夜市一条街刘某某摊位在售的生驴肉,经猪源性成分快检,检测结果呈阳性。经抽样送检,涉案驴肉检出猪源性成分而未检出驴源性成分,刘某某实际购进猪肉122.7斤,货值金额4908元。
刘某某以猪肉冒充驴肉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没收扣押的93.37斤生猪肉、没收其违法所得656.25元、罚款8万元。
海口金泰国强管件经销部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
经抽检和复检,海口金泰国强管件经销部销售的室内消火栓(型号规格:SN65;生产日期:2024.03.29;生产企业:山东鼎梁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洒水喷头(型号规格:T-ZSTZ80-68℃上喷;生产日期:2024.05.01;生产企业:山东鼎梁消防科技有限公司)不合格、有衬里消防水带(型号规格:8-65-25-涤纶长丝/涤纶长丝-合成橡胶;生产日期:2025.08.18;生产企业:湖北万合消防设备有限公司)不合格。
2026年3月,执法人员在海口金泰国强管件经销部仓库现场检查发现并扣押室内消火栓196个、洒水喷头3000个,涉案货值金额共计52188.92元。
海口金泰国强管件经销部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海口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该经销部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没收室内消火栓196个、洒水喷头3000个,罚款52188.92元。
三亚吉阳周鸿农投水产摊将包装物当海鲜计价
2026年2月春节期间,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三亚吉阳周鸿农投水产摊销售海鲜时未去除塑料筐或者铁盘重量进行称重,将包装物重量作为海鲜重量进行售卖。
该摊位缺斤短两的行为违反《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的相关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警告、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亚市天涯区灿烂烟花爆竹专卖店销售不合格爆竹产品
2026年2月,经三亚市市场监管局抽样检测,三亚市天涯区灿烂烟花爆竹专卖店销售的富贵红炮3000S爆竹产品因“计量误差”项目不符合《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根据移送线索,经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调查,该店自合规渠道购进160条富贵红炮3000S爆竹,已销售19条,剩余141条爆竹被该店退回供货商。涉案货值金额为4480元。
因该店销售不合格爆竹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责令改正该店以上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6720元的行政处罚。
三亚天涯区航洋餐饮店同一场所对应两家网络餐饮店铺出餐
2026年5月,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三亚天涯区航洋餐饮店同一经营场所对应两家网络餐饮店铺。两家网络餐饮店铺在美团、淘宝闪购、京东平台上传的资质证照分别为三亚天涯区椰你来吃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店、三亚天涯区航洋餐饮店,实际却在三亚天涯区航洋餐饮店一家店铺出餐。
该店两家网络餐饮店在同一实体餐饮店出餐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规定,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陵水椰林镇协和星星林幼儿园使用不合格餐具
经抽样检测,陵水椰林镇协和星星林幼儿园使用的消毒日期为2025年12月24日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因该幼儿园使用不合格餐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陵水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考量该幼儿园在事件发生后积极改正,更换洗涤剂并自行送检一批餐盘到第三方机构检验,检测结果为合格,主动消除危害后果,以及近年食品安全违法情况,依法对该幼儿园罚款5000元。
五指山毛道有玲商行销售过期食品
2026年4月,根据移送线索,执法人员到五指山毛道有玲商行现场检查发现在售6款食品超过保质期。2026年5月,执法人员对该商行销售过期食品行为整改复查时,发现1款在售食品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共计97元。
因该商行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五指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商行罚款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