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重严重超标!货运车辆违法被交警当场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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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超重超载的大货车

犹如行走的“定时炸弹”

安全性能极差

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对生命造成极大的威胁

典型案例

2026年9月10日21 时30 分,罗某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至S311省道扶绥塘岸卡站执勤点,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239.03%(核定载质量 31000kg,实际载质量105100kg)的违法行为,被扶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罗某某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 110% 以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对罗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6分。

温馨提示

货车超重超载是一种

具有较大潜在危险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行车安全

驾驶车辆运载货物时

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切勿超重超载

来源:崇左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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