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急时刻挺身而出
勇救落水人员
日前
经申报部门推荐
文山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评审
王显根个人
李荣能等2个群体
拟被确认为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
中共文山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拟确认
文山市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的公示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见义勇为精神,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三条之规定,经申报部门推荐,市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评审,拟确认以下1名人员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2个群体为见义勇为群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7日)。
一、见义勇为个人
王显根,男,壮族,文山市人,1994年7月生,现居住文山市卧龙街道。
主要事迹:2026年3月29日15时许,在盘龙河文山州博物馆河段一名儿童不慎落水,王显根听到有人呼喊“哪家的小孩被水冲走了”,循声望去见有个小男孩被河水冲到河中间水深处(水深超2.8米),王显根立即跳入河中将孩子救起。
二、见义勇为群体
(一)李荣能、张赤洪、韦宏江群体
李荣能,男,彝族,文山市人,1969年12月生,现居住文山市卧龙街道。
张赤洪,男,壮族,文山市人,1992年9月生,现居住文山市新平街道。
韦宏江,男,汉族,文山市人,1981年4月生,现居住文山市卧龙街道。
主要事迹:2026年4月6日13时左右,在文山州博物馆旁盘龙河一名女孩不慎落水,旁边一位妇女(疑似女孩母亲)在拉女孩的过程中也被河水冲走。韦宏江见状跳入河里拉住了落水的小孩向岸边游。张赤洪跳入河中把落水妇女拉上岸。此时韦宏江体力不支,张赤洪、李荣能跳入河中帮助韦宏江救小女孩。李荣能抱住小女孩往岸边游,游到水浅处把小女孩交予其在水中的父亲。同时,张赤洪将韦宏江拉上岸。
(二)张常青、李向军群体
张常青,男,汉族,马龙县人,1988年7月生,现居住文山市开化街道。
李向军,男,汉族,禄劝县人,1981年4月生,现居住禄劝县翠华镇。
主要事迹:2026年8月7日上午8时许,张常青和工友正在沙坝地建禾桥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工地召开安全生产早会,突然发现河对岸有一名女子跳河轻生,张常青立即跑到河对岸下游河道下水营救。期间由于女子挣扎,张常青将其拖到水面时已无力气,差点被女子带入河中,李向军见状下水帮忙。张常青在下方托着落水者的腿,李向军则一手抓牢河道凸起的固定物体稳住身形,另一只手紧紧抓住落水者,二人合力维持待出警民警抵达现场后将其救上岸。
公示时间从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7日止,公示期内如对被公示人及其事迹有异议的,请及时向中共文山市委政法委员会综治办反映。联系地址:文山市政务中心大楼六楼市委政法委634办公室,联系电话:2122763。
中共文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来源:中共文山市委政法委员会
编辑:杜德传
二审:杨琪薇
终审:潘海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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