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及国务院关于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工作精神,激活南平市住房消费市场潜力,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结合南平市实际,现就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优化调整解读如下:
一、办理住房物业费提取需提供哪些材料?
职工有效身份证原件、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二、住房物业费提取可否线上申请?
可以。职工可通过南平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闽政通App、掌上南平App、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渠道,上传影像材料申请办理。
三、住房物业费提取人范围有哪些?
提取人限于南平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
四、住房物业费提取频次如何规定?
每人每年可就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一次,按自然年度计算。
五、当年度未提取的住房物业费能否结转至下个年度?
不可以。当年度未提取的物业费额度不结转至下一年度,不得补提。
六、住房物业费提取额度是多少?每个家庭可以提取几套?
同一套自住住房所有提取人每年提取总额不得超过3000元。每个职工家庭最多可提取两套。
七、本年度已按购房或还贷等方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是否还可申请住房物业费提取?
可以。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物业费,不受当年度已按其他事由提取的限制。
八、以赠与、继承、分割等无偿方式取得自住住房所有权的,或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可否申请住房物业费提取?
可以。自住住房所在地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内的,均可申请住房物业费提取。
九、有一笔尚未结清的购房贷款,之前受一年提取一次限制,现在可否每月或者间隔几个月提取一次吗?
可以。职工可按月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
十、同时有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是否必须以公积金贷款这套住房申请?
不需要。政策已取消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限制,可在每月选择一套住房贷款申请一次还贷提取。
十一、按月申请还贷提取,提取金额如何计算?
按月还贷提取的金额,为上一次以购房贷款为由申请提取后、本次提取之前实际已偿还的购房贷款本息。同一笔购房贷款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十二、有一套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今年又购买了一套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时,同一年度内可否既购房提取又还贷提取?
可以。住房消费类提取不再限制房屋套数,符合南平市提取条件的应取尽取。
十三、与亲兄弟姐妹共同购房但未办理住房贷款的,何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须在持有有效证明材料满六个月后,方可按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四、在南平市行政区域外全款购买商品房的,何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须在持有有效证明材料满六个月后,方可按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五、与朋友共同购买自住住房,提取金额如何计算?
职工与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他人共同购买自住住房,有注明产权份额的,按登记份额计算提取额度;未注明产权份额的,按平均分摊份额计算提取额度。
来源: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