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
(一)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二)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本专科生,中职技校和中小学学生。
(三)随父母长期在信阳市居住的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含新生儿)。
(四)持有效河南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长期在信阳市居住且未参加职工医保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国家、河南省及我市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缴费标准
2026年,信阳市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财政补助标准为724元/人(较上年上涨24元)。
三、集中缴费时间
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享受待遇时间
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五、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
1.“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中的“社保费缴纳”栏目。
2.微信或支付宝“河南税务”小程序“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栏目。
3.“豫事办”“社保缴费”栏目。
4.“电子税务局”APP“办税”模块“社保业务”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栏目。
职工医保正常参保且个人账户余额充足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河南税务”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电子税务局”APP中的“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模块,为符合政策规定的近亲属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线下缴费
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社区)的集中代办点以及有代收资质的商业银行网点或参保地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大中专学生原则上通过学校集中缴费。
六、特殊群体参保资助
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下同)、低保对象和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在集中缴费期参加河南省居民医保的,可享受参保资助。
其中,特困人员、孤儿参保享受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低保对象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保,每人可享受90元的资助,个人只需缴纳扣除资助参保金额后的剩余部分(310元)。
七、温馨提示
(一)缴费时,缴费人须认真核对参保地信息无误后再缴费。若发现与当前参保地不符,请前往当前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参保登记信息确认后再办理缴费,以免因信息有误影响待遇享受。
(二)未进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人员,缴费前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前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参保登记。
(三)新生儿应在出生之日起90天内(含90天)参保缴费,其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
(四)按照有关规定,未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缴费后享受待遇时将有一定的待遇等待期(至少3个月)。
请广大市民及时办理参保缴费,以免影响个人医保待遇。

信阳市各县区参保缴费咨询电话

税务部门咨询电话:12366
来源:信阳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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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妍 责编:王恩军
终审:程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