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车主连续两天走应急车道,被罚6000元,扣12分!网友:建议全国推广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10月3日

#深圳走应急车道被罚三千#

话题冲上微博热搜

深圳车主刘先生

分享了自己的经历

国庆假期第一天

两次走应急车道

被记12分罚款6000元

刘先生称,因着急去上班选择走应急车道,9月30日堵车40分钟走一次,10月1日又走第二次,两天内两次占用应急车道,被交警部门记12分、罚款6000元。

刘先生表示“特别心疼”,并希望车友们引以为戒。刘先生称等国庆假期结束后,将到交管部门接受处理。

对此

网友们纷纷表示

“支持”“就应该这么严”

“建议全国推广”

“耐心才是唯一的捷径”

重要提醒

应急车道

是供救护车、抢险救援车等

特种车辆通行的

是“生命通道”

绝不是“避堵捷径”

部分驾驶人认为的紧急情况

如困了临时歇息、换驾驶人

设置导航查地图、工作会议等

都不属于紧急情况

若因此占用应急车道

均属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干道或者隧道内行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3000元罚款:(一)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二)非紧急情况占用应急车道、路肩、紧急停靠带的。一年内有前两款行为三次以上的,除罚款外,从第三次起每次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条第十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

此前

小福曾报道

深圳交警在沿江高速上

查处多辆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的车辆

(此前报道)

那么

哪些情况属于

能使用应急车道的“紧急情况”?

1.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突发故障需停车等待救援时,可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上,同时开启危险报警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牌,以警示后方来车,相关人员应立即撤离至护栏外,报警等待救援。

2.车内人员突发疾病时,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3.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使用应急车道。

违法占用应急车道

伤人伤己

↓↓↓

请各位车主牢记

应急车道

是至关重要的“生命通道”

任何焦急的心情

都绝不能成为违法占用的理由

面对车辆缓行

请保持耐心、排队有序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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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古丹妮

校对 | 廖静文、詹越慧、彭融

审校 | 兰永久

监制 | 刘伟

信息来源 | 南方都市报、晶报、深圳政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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