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国庆假期道路安全畅通
10月1日至10月7日
全市公安交管部门
持续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
同步查处重点风险车辆
农村“两违”“三超一疲劳”
非法营运、无证驾驶等
重点违法行为
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现公布一批典型违法案例
请广大驾乘人员
引以为戒
01
酒驾案例
案例一:
10月1日13时28分,王某驾驶一辆车牌为赣F****7小型汽车行驶至抚州市腾桥镇石化加油站时,被抚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新大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案例二:
10月1日20时38分许,余某驾驶赣F58S**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师水路东抚路路口时,被抚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东乡大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56mg/100ml。民警告知其酒驾处理流程后,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案例三
10月1日16时许,黎川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S534省道开展交通整治,查获驾驶人潘某酒后驾驶赣F****3小型轿车的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潘某自述,中午和朋友聚餐饮用一瓶啤酒,午休后自认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便开车外出接人。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2
超员案例
案例一:
10月1日上午10时49分许,抚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临川二大队查获一起小型轿车超员违法行为。经现场清点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驾驶人坦言,认为国庆假期不会被查,便贪图方便选择超员挤坐。针对该驾驶人的侥幸心理,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详细讲解了超员行驶的严重危害与法律后果,并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案例二
10月1日上午,南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206国道辖区路段开展巡逻执勤,查处一辆小型汽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8人,超员3人。民警现场对驾驶员李某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责令其将超员乘客安全转运。

案例三:
10月1日下午,乐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辖区S227省道增田红绿灯路口查处一辆小型汽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据驾驶员讲述,他们都是从县城回乡镇,认为路途不远,心存侥幸,觉得多坐一两个人“挤一挤就到了”。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安全教育,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并责令驾驶员安排超员乘客转运,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案例四:
10月2日21时许,抚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东临大队在236国道湖南乡湖南中队路段查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8人,超员1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案例五:
10月2日13时59分,崇仁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313省道6公里500米路段查处一起货运机动车存在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民警现场对驾驶员曾某某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对其超员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并责令其将超员乘客安全转运。

03
违法载人案例
10月2日,南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206国道开展检查时,查处一辆赣F92***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经现场核实,该车货厢内违规搭载了2人。执勤民警对驾驶人许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细致讲解货车违法载人的严重危害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并依法对驾驶人许某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同时妥善做好搭乘人员的转运安置。

国庆假期还剩几天,整治力度只增不减。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也请乘车人主动拒绝违法车辆。守法出行,平安回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