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抢行闯红灯,三车受损两人受伤

城市速递
 来自北京市

“红灯停、绿灯行”

但是,总有一些人

迫不及待

管它红灯绿灯,闯过去再说

不仅无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更是危害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典型案例

2026年09月02日14时46分许,罗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甘某某),在崇左市江州区环城路环城佛子路口沿东侧人行横道线由北往南行驶,此时路口北往南方向信号灯为红灯。车辆通过路口时,与周某某驾驶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碰撞;该车沿佛子路南侧道路由西往东直行,事发时路口东往西方向信号灯为绿灯。碰撞后,罗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倒地滑移,刮碰到许某某驾驶、处于停止状态的小型新能源汽车,造成罗某某、甘某某受伤及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罗某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之规定。

当事人周某某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之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当事人罗某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周某某负次要责任,当事人许某某无责任,当事人甘某某无责任。

闯红灯的危害

无视交通法律法规,破坏通行规则。在交通通行规则中,红绿灯的作用就是合理分配车辆,保证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有序。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容易造成交通事故。闯红灯的行为容易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它的危害和影响极大。对于机动车闯红灯还会面临被罚款、记分的行政处罚。

损害公共交通秩序。不管是行人还是车辆,随意闯红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极为严重,大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

严重威胁到自己和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闯红灯容易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可能还会产生第三方的受害者,不仅仅是自己的车辆和自己的人身安全会受到损害,对方的生命安全也会遭到侵害。

来源:崇左市公安局交管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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