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汝阳!李某某等5人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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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赌博不是“小娱乐”

而是“大违法”

无论你是参与者

还是提供场地者

只要触碰红线

法律必究

案 情 回 顾

近日,汝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民警张宾航等人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辖区某小区一间门市房内传出异常嘈杂声,疑似有人聚赌。

民警迅速出击,当场查获4名正在利用全自动麻将机、以“杠次”方式进行赌博的人员,同时将提供赌博场地的李某宾(男,63岁)一并控制,5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5名涉赌人员均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为赌博提供条件;赌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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