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乐山派出所暖心守护“空中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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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近日,朝阳分局乐山派出所成功救助一只受伤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乐山派出所在做好辖区巡逻防控、调解纠纷、便民服务等工作的同时,将野生动物保护融入日常警务。

当日,乐山派出所接到乐山镇城管执法队员赵启明求助,称其在巡查途中发现路边有一只落单幼鸟,精神萎靡、无法飞行,疑似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急需民警到场处置。

接警后,民警李想、辅警杨鑫磊迅速赶赴现场。经初步判断,这只幼鸟有着标志性的黑色面纹,属于隼类幼鸟,但身体虚弱、肢体无力,已完全丧失飞行能力,疑似高空意外跌落导致受伤。

为减少外界干扰、避免幼鸟受惊造成二次受伤,民警找来纸箱并提前扎好透气孔,为其搭建安全、通风、避光的临时栖息环境。随后,民警第一时间对接长春市动植物公园专业救助人员,详细报备幼鸟体征、受伤情况、发现环境,并对接移交救助流程。

经核查确认,该鸟类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红隼。待其体能、伤势完全恢复后,工作人员将择机将其放归自然、重返野外。

警方提示,野生猛禽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法律严格保护。群众在野外发现受伤、落单野生动物时,不要自行捕捉、饲养、投喂,切勿近距离惊扰,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或联系林业部门,由专业人员救助。非法猎捕、伤害、私自饲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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