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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项目可以免征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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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问:保障性住房项目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吗?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70号)第五条规定:“保障性住房项目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
保障房申请对象和条件
✅️身份要求:本市户籍家庭、企业引进人才、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
✅️收入要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9741元(海口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社保要求:在海口市连续缴纳96个月(8年)及以上社会保险。
✅️住房要求:在本省城镇无住房或无购房记录(含5年内转让或赠与的住房)。
✅️政策性住房限制:已购买过房改房、经适房、限价房、安居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不得申请。
✅️财产要求:家庭财产状况须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
✅️调控政策:符合省、市房地产调控要求。
保障房申请方式
申请家庭可通过登录海易办app或海南政务服务网申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