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后座乘客双手脱离车把、身体向后仰靠比心;骑手单手操控车辆,回身与乘客互动;跟拍的摩托车上,拍摄人员同样单手握把,腾出另一只手录视频。更让人捏把汗的是,为了追求炫酷的画面效果,车手和跟拍人员还会在直行车道上蛇形穿行、反复摆动车身。这就是最近在社交平台上走红的“重庆落地签”——乘坐摩托车摆高难度姿势拍打卡视频。
国庆假期,央视记者在重庆南滨路慈云寺至长江之眼区段看到,现场聚集了大量商拍摩托车。这条路段紧邻居民小区,附近居民说,商拍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不少困扰:“他们是完全不管你后面的车,他们只管拍他们自己的。万一出现了什么车祸,那还不是他们自己吃亏,那摩托车号称是肉包铁,肯定撞不过这个铁包肉。”
当记者问及安全问题,商拍销售人员自信满满,说“车手已练得炉火纯青”,并称“用不着买保险”。记者还查到,商拍所属路段每晚十点至次日六点限行两轮摩托车,但销售人员表示,限行时段仍可拍摄。
那这些行为到底踩了哪些法律红线?
先说最直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驾驶摩托车时手离车把,在车把上悬挂物品,或者违反载人规定载人的,都属于违法行为。乘客双手脱离车把、身体后仰,骑手单手操控——这些动作本身就违反了道路通行规定。根据该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这还只是基础处罚。
再看更重的。如果这些危险骑行行为被拍成视频发到网上炫耀,性质可能升级。厦门就有过类似案例:一名男子在主干道危险骑行,把视频发到抖音炫耀,警方认定其行为涉嫌寻衅滋事,最终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同时因车辆改装罚款5000元。这说明,在公共道路上危险骑行并传播视频,不再是罚款能了事,是要进去蹲几天的。
更严重的还在后面。如果摩托车手在道路上追逐竞驶、蛇形穿行、反复摆动车身,情节恶劣的,可能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构成危险驾驶罪。银川就有判例:一名被告人无证驾驶改装摩托车,在城市道路上车流密集路段追逐竞驶、曲折穿插,法院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四川隆昌也有5人因“飙车炸街”被以危险驾驶罪判刑。一旦构成刑事犯罪,那就是要留下案底的。
可能有朋友会问,那跟拍的、策划的、发视频的有没有责任?《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明确要求,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危害公共安全内容的违法信息,平台也应当加强对短视频等内容的管理,及时处置违规内容。公安机关在打击这类行为时也强调,违法行为实施者、组织者、参与者都将承担法律责任,短视频平台要落实主体责任,下架、限制不良内容传播。换句话说,不是只有骑车的人有麻烦,拍视频的、发平台的,一个都跑不掉。
为什么这类内容还能火起来?说到底,是“流量密码”在作祟。越刺激、越危险、越有争议的画面,越容易获得推荐和点击。但热度归热度,公共道路不是片场,生命安全更不是赌注。那些看起来酷炫的“蛇形走位”,背后赌的是骑手、乘客、跟拍者,还有路上每一辆正常行驶车辆的安全。
对咱们普通网友来说,能做的事情其实很简单。看到这类危险打卡视频,别光顾着点赞转发,可以顺手点个举报,选择“危险行为”或“违法违规”类别。平台有责任处理,用户也有义务不帮它传播。想去重庆旅游打卡的朋友,拍夜景、拍江景、拍洪崖洞都没问题,但别把自己的安全交给一个“用不着买保险”的人。
对平台来说,算法不能只认流量不认安全。这类明显含有危险驾驶行为的视频,应该主动识别、限流、下架,而不是等到出了事再补救。对商拍从业者来说,与其把“练得炉火纯青”挂在嘴边,不如踏踏实实给每一次拍摄买上保险、配好护具、选好安全点位——真出了事,再炉火纯青也来不及。
说到底,一座城市值得被记住的,是它的烟火气和人情味,不是谁在车流里摆了个更刺激的姿势。拍的人安全,看的人放心,这才是旅游打卡该有的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