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新规来了,餐食未封口可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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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10月1日

广东新规施行

外卖餐食未封口或封口损坏

消费者有权拒收

《广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7月31日通过,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外卖配送环节的食品安全封口问题进行了规定。

该条例第十九条明确:餐饮服务经营者提供配送服务或者委托第三方提供配送服务的,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容器、餐具、饮具和包装材料,采取措施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并保证封口开启后无法复原和便于消费者辨识。餐饮服务经营者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对配送的食品予以封口或者封口损坏的,配送员有权拒绝配送,消费者有权拒收。

一份外卖从商家出餐,到骑手取餐,再到送达消费者手中,中间要经过多个环节。在现实中,曾发生过个别配送人员因个人原因,在配送途中擅自打开食品包装、向食品中抛洒异物的现象,也出现过商家为图省事,直接用订书钉固定餐盒盖,缝隙处油渍渗漏的现场;还有商家仅以简易方式打包封口,未按规定使用一次性食安封签。

在8月3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郭宇华表示,消费者如果在收取外卖时发现没有封口、封口已经损坏或者开启过,消费者有权拒绝签收。如遇商家不予妥善处理,消费者可以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通过其他渠道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同时,请消费者保留好订单截图、支付凭证、封口照片等证据,便于后续维权。

来源:南方都市报、南方日报

编辑:冯嘉欣

校对:彭博

编审:周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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