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通辽开发区滨河派出所查处一起谎报险情案件,违法行为人被行政拘留5日。经查,违法行为人在微信群发布虚构险情信息,群众看到后拨打110、119报警。公安、消防、住建及街道工作人员紧急赶赴现场处置,到场核实并无险情。该行为属于编造虚假信息,造成应急资源浪费,扰乱公共秩序。经民警调查取证,违法行为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法律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第一项: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无论是赌气报复、恶作剧开玩笑,还是酒后发泄,都不能成为散布虚假信息、谎报警情的理由。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理性使用110报警电话,只有真实遇到紧急危险情况时才拨打报警电话,共同守护110这条生命热线,把警务资源留给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来源:平安通辽开发区
编辑:孙怀敏
初审:李新华
二审:杨勇
终审:杨延岭
出品:乌海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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