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回应以非本人入住为由扣千元押金

城事通
 来自北京市

南京丽思卡尔顿酒店就“非本人入住被扣千元押金”一事作出解释。

酒店方面称,何先生支付的1700元属于企业合作协议价。该协议写明,这一优惠价格仅限对应单位员工本人办理入住。若出现非本人入住,酒店有权拒绝入住,客人也不能继续享用协议优惠,需按酒店当日挂牌门市价格结算房费。

涉事客房当日挂牌门市价为2740.1元。按该价格核算,在抵扣何先生已支付的1700元房费和1000元押金后,还存在40.1元费用差额,酒店原本要求补齐这笔钱款。

近日,何先生通过网络渠道预订了南京丽思卡尔顿酒店客房,订单金额为1700元,并同步缴纳1000元押金。当晚,他临时有事,整夜没有回到酒店,房间实际由他的朋友入住。

酒店发现入住人员并非下单人本人后,直接扣下何先生缴纳的1000元押金,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何先生认为,平台页面没有展示“必须本人入住”的相关提示条款,酒店直接扣除押金缺少合理依据,他对处理结果无法认同。

后续经过沟通协商,何先生与酒店达成谅解,双方约定不再就这件事互相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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