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总工会启动市直工会系统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和申报工作,落实困难职工家庭档案动态管理,推进常态化帮扶救助,切实提升职工生活品质。
本次摸底对象包含现有在档困难职工,以及符合《潮州市困难职工家庭认定和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新增困难职工,共划分为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三类家庭。今年8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不纳入本次调查摸底范围。
按照认定标准,深度困难职工家庭,指家庭收入扣除因病、因残、子女上学等刚性支出后,人均纯收入不高于我市城镇低保标准874元;相对困难职工家庭,是扣减刚性支出后人均纯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不超过低保标准1.5倍。意外致困职工家庭,指职工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在保险、各类救助帮扶之后生活仍暂时困难(不含单纯子女上学、收入偏低造成的困难)。
文件明确,家庭存在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境留学、家庭成员为企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有高消费行为、隐瞒财产收入、拥有两套以上超标住房、非代步类机动车等情形的,不符合建档申报条件。
困难职工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交书面申请,填报相关表格并准备佐证材料。基层工会将开展入户调查、初审评议,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申报须提交申请表、档案表、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收入证明、入户调查表、承诺书、公示材料;低保、残疾、大病、助学、农民工等情形,还需配套提交低保证、残疾证、医院诊断与医疗票据、入学证明、劳动关系材料等佐证。
市直各基层工会汇总申报材料后,须于2026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市区中山路2号市总工会一楼职工服务中心,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作者|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琼
编辑|郭洵汐
审核|詹树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