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这些行为有奖励!黔南多地发布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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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黔南多地发布有奖举报的通告。

福泉市

乡村学生出行安全,牵动千家万户。为从严整治面包车、营运车、摩托车超员、酒醉驾等突出交通违法,福泉公安制定《群众举报交通违法奖励管理办法(试行)》。怎么举报?奖多少?一文看懂

一、举报哪些行为?

面包车、营运车、摩托车超员;酒醉驾。

二、怎么举报?

1.拨打福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电话:0854-2222935;

2.到各派出所、交管大队或当面向民警提供线索。

三、奖励多少?

1.酒醉驾:查实单次奖励500元;

2.超员:超员2人奖励100元;超员3-4人奖励200元;超员5人及以上、情节恶劣奖励500元。

四、多久兑现?

1个工作日内完成线索登记,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据核验、违法认定。接到通知后,填写《平安守护人群防群治奖励审批表》,审批结果及时通知。接到通知后6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这些情况不奖励!

1.证据模糊无法定案;

2.人为修图伪造线索;

3.交警现场已查获的;

4.恶意诬告捏造违法;

以上4种情况均判定无效举报。

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一经查实,收回奖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六、安全取证提醒

影像资料需清晰留存号牌、违法地点、时间,不得剪辑篡改。

拍摄过程不得自身占道、追逐车辆,确保安全。

多人举报同一违法,仅奖励首位提交有效证据群众,重复举报不重复计奖。

七、隐私严格保护

举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取证记录仅限办案核查使用,严禁对外泄露,消除举报顾虑。

龙里县

关于公开征集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的有奖举报通告

为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全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酒驾、醉驾违法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动车驾驶人饮酒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渠道及保密承诺

为畅通群众举报途径,规范线索受理、核查处置工作,公安机关设立多条举报渠道,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个人信息与举报内容,依法保护举报人隐私及人身安全。

(一)电话举报。拨打交管专属举报电话举报,号码:0854-5630630。

(二)线下举报。举报人可携带相关线索材料,前往龙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或辖区各派出所现场提交违法线索。

(三)现场举报。群众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发现正在发生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可就近向路面巡逻、定点执勤民警现场举报。

三、有效举报规范要求

(一)线索真实准确。举报线索须客观真实,详细写明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精确路段、车辆号牌、车型特征、行驶轨迹及驾驶人相关特征等关键信息。

(二)素材完整有效。提交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需画面清晰、内容完整,能够清晰辨识涉案车辆、违法场景及违法犯罪事实,严禁剪辑、篡改、拼接、伪造证据材料。

(三)严禁恶意举报。坚决杜绝虚假举报、重复举报、恶意诬告陷害等行为。对捏造事实、恶意举报、干扰正常执法工作秩序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四、有奖举报奖励标准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据《黔南州争做“平安守护人”群防群治奖励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

五、线索核查与处置

公安机关收到举报线索后,将第一时间开展甄别、核查、取证,一经查实,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人从严从快依法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龙里县公安局

2026年10月4日

惠水县

关于实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酒醉驾违法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对全县范围内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员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合法举报方式

为确保线索真实有效、快速核查处置,群众可通过官方正规渠道举报,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全力保护举报人个人隐私及人身安全。

1.电话举报:0854-6227568;

2.现场举报:遇正在发生的酒醉驾违法行为,可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向路面执勤交警现场举报。

三、举报有效要求

1.举报线索须真实、准确、有效,清晰提供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具体路段、车辆号牌、车辆类型、行驶方向及驾驶人特征等关键信息;

2.举报影像、视频资料需画面清晰、可辨识车牌及违法事实,不得剪辑、篡改、伪造素材;

3.严禁恶意举报、虚假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违法事实、多次恶意滋扰举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有奖举报政策

经查证属实的,奖励金额500元至1000元不等。

五、线索核查与处置

我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将第一时间核查研判、落地追踪、固定证据,对查实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顶格从严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惠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10月02日

独山县

关于实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的通告

为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酒驾、醉驾违法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全县范围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二、合法举报方式

为确保线索真实有效、快速核查处置,群众可通过官方正规渠道举报,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全力保护举报人个人隐私及人身安全。

(一)电话举报:0854-3222555、0854-3226660;

(二)线下举报:到独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各派出所提供线索

(三)现场举报:遇正在发生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可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向周边路面执勤民警现场举报。

三、举报有效要求

(一)举报线索须真实、准确、有效,清晰提供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具体路段、车辆号牌、车辆类型、行驶方向及驾驶人特征等关键信息;

(二)举报影像、视频资料需画面清晰、可辨识车牌及违法事实,不得剪辑、篡改、伪造素材;

(三)严禁恶意举报、虚假举报、诬告陷害他人,对故意捏造违法事实、多次恶意滋扰举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有奖举报政策

经查证属实的,按照《黔南州争做“平安守护人”群防群治奖励办法(试行)》予以奖励,奖励金额500元至1000元不等。

五、线索核查与处置

我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将第一时间开展调查,对查实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独山县公安局

2026年10月3日

来源:平安黔南综合各县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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