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新城区、碑林区发布
关于查处网络违法违规账号情况的通报
阎良区教育局发布
关于5起违规校外培训行为的通报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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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
为持续净化辖区教育领域网络生态,维护良好网络秩序,新城区网信、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打击涉教育网上违法违规行为,现将近期查处的部分案例通报如下:
抖音账号“小鱼****”使用大量夸张标题炒作教育话题,利用短视频和直播发布夸大升学形势的虚假不实内容,同时账号持有人通过微信群推送点考、择校信息,为其线下培训机构引流招生。以上行为违反“双减”政策、传播教育焦虑、扰乱网络传播秩序。新城区网信、教育、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对账号关联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调查并约谈机构负责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清除账号所有违规内容,责令机构立即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对教育培训机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新城区网信办将持续深化网络生态综合治理,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全力营造风清气正、安全有序的网络空间。
碑林区
近期,针对人社领域网络乱象,碑林区网信部门联合公安、人社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查处涉人社领域违法违规网络账号,严肃整治散布不实信息等网上违法违规行为,优化营商网络环境。现将查处的部分案例通报如下:
抖音号“晨阳 人力资源”发布“碑林‘黑中介’”等涉人社领域不实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网络传播秩序,对我区及全市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碑林区网信、公安、人社等部门联合对账号持有人宋某阳进行约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宋某阳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清除全部违法违规信息,签订《遵规守法承诺书》,账号作停更处理。
下一步,碑林区网信办将持续加大网络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阎良区
为持续巩固“双减”成效,不断深入开展校外培训规范治理,依法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学科类“隐形变异”校外培训行为。近期,阎良区依法依规查处5起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现将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案例一:无证无照机构,负责人付某某,身份证号:410728**********24 ,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航飞小区505栋1单元1楼以素质拓展名义变相开展小学英语科类培训。阎良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西安市阎良区翊长景托管,备案编号:阎食药监托餐备(2025)第(1026)号,地址:阎良区航飞小区505栋1-1东北角,负责人:赵某某。以托管名义变相开展小学学科类培训。阎良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西安市阎良区语心文化艺术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10114MAB0GYYR4P,地址:阎良区人民西路221-1号,负责人:赵某某。以“语心文化艺术中心”名义擅自开展英语学科类培训。阎良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无证无照机构,负责人张某,身份证号:610326**********26 ,以个人名义在阎良区胜利路嘉祥购物广场3楼以素质拓展名义变相开展中学英语科类培训。阎良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西安市阎良区智博轩托管,备案编号:阎食药监托餐备(2024)第(1019)号,地址:阎良区十所北苑17栋3单元1楼,负责人:周某。以托管名义变相开展六升七数学学科类培训。阎良区教育局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退还所收费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发布、阎良教育 责编:赵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