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CDD0387、琼CDH6338…斑马线前不礼让被曝光!(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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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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斑马线是行人的生命“保障线”

也是司机的安全”警戒线“

礼让行人是行车文明的体现

更是驾驶人应尽的法律义务

琼海公安交警持续曝光一批

斑马线前未礼让行人车辆

看看有谁被抓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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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琼CDD0387

违法地点:嘉积城区富海路与德海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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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琼CDH6338

违法地点:嘉积城区富海路与德海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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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琼A006FL

违法地点:嘉积城区富海路与德海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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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琼CJ7629

违法地点:嘉积城区富海路与德海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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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琼CM6008

违法地点:嘉积城区富海路与德海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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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号牌:琼AAG2682

违法地点:嘉积城区富海路与德海路交叉口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对于驾驶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罚款100元、驾驶证记(扣)3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指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琼海公安交警提示

红绿灯下显素养

斑马线上见文明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

在斑马线前要做到

减速慢行 礼让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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