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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资格确认工作的通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26〕1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2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少数民族应届考生须为内蒙古自治区生源(一般指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下同);少数民族往届考生须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学生集体户口除外),其中在职人员所在用人单位须在内蒙古自治区内。汉族考生须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3年及以上且报考时仍在职。
关于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对象不限地区、不限民族,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重点保障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考生须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提交资格申请。
关于定向西部省区防震减灾人才培养专项,招生对象不限民族,仅面向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招生。
考生应认真阅读以上报考资格条件要求,选择正确报考类别。招生单位在复试时会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复核不符合报名和录取资格条件的不予录取。
二、资格申请办理流程
有意愿报考“骨干计划”且符合在我区申请报考资格的考生,参阅《2027年内蒙古自治区“骨干计划”招生计划表》(见附件1)、《2027年“骨干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计划表》(见附件2)。
报考“骨干计划”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骨干计划资格申请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资格申请平台”,网址:https://mz.chsi.com.cn/mzjh/stu/)提交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报考“骨干计划”。办理流程参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操作手册》(附件3)。填报信息与上传资料参考《202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资格审核填报信息与上传材料相关说明》(附件4)。
三、网上申请受理时间
资格申请平台开放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9:00至10月21日17:00。其中,10月8日至10月20日每日9:00—22:00开放,10月21日截止时间为17:00。博士生招生报名资格审核开放时间,将根据各招生单位实际情况相应延长。
四、考试录取
(一)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由教育部按学科门类分别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再享受其他初试加分和照顾政策,不得兼报其他专项计划。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择优录取。
(二)考生被录取后,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与招生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仅在职考生)、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考生被录取后与招生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各方线上签订协议书后,不再线下加盖公章,请考生及时下载并保存考生登记表。考生报名后在职/非在职信息发生变化的,按照录取时的实际情况签订协议。被录取的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五、定向就业
(一)骨干计划研究生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在职考生毕业后回本人原工作单位就业;非在职考生回我区或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地区就业。硕士毕业至少服务5年(含5年,其中西藏班、新疆班教师和管理人员为8年),博士毕业至少服务8年(含8年)。
(二)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要认真阅读报考院校招生简章,了解招收“骨干计划”的研究生学科专业,在报考前与所报考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部门联系或从学校官网了解所报学校招生专业、报考点和现场确认等事项。
(二)“骨干计划”资格审核时间截止10月21日17:00,考生须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信息,并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以便补充材料或改报普通研究生计划。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在自治区教育厅官网(https://jyt.nmg.gov.cn/)——专题专栏——“骨干计划”通知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公示期间,考生可进行研究生网上报名,但在公示期内收到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取消“骨干计划”报名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三)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证件、资料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所有信息在系统关闭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填报。考生在同一生源省只能有一条申请记录,申请信息和研招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保持一致,不一致将无法报名“骨干计划”。报考“骨干计划”有关专项的考生,在资格申请时需选填“类别”一栏。
(四)报考“骨干计划”的硕士研究生考生,不得兼报硕士研究生普通计划。“骨干计划”调剂仅限在“骨干计划”内进行,调剂需符合相关专项计划报考要求。
(五)在职考生必须上传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报考证明须由工作单位(或人事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名,并加盖工作单位(或人事部门)印章后方可生效。
(六)“骨干计划”研究生修业年限、培养经费、学业奖助等在校期间教育管理服务各类事项,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研究生一致,按各招生单位规定执行。
(七)根据教育部部署,自202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现‘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与骨干计划整合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简称‘民族骨干计划’),由教育部单列下达。请考生关注后续政策调整。
附件下载1:附件1:202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表.pdf
附件下载2:附件2:2027年骨干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硕士计划表.xlsx
附件下载3:附件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申请平台操作手册.doc
附件下载4:附件4:202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资格填报信息与上传材料相关说明.doc
附件下载5:附件5:在职考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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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编辑 / 张 丹
校对 / 张佳佳
编审 / 王文静
终审 / 乌云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