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务工就业,每年可按规定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平台经济赋能农产品销售;推广高效办成个人创业“一件事”,简化审批手续和流程,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近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后就业帮扶工作。
据悉,帮扶对象包括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欠发达县域作为过渡期后常态化就业帮扶对象。通过及时提供精准就业帮扶,促进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所在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对离开帮扶政策会出现返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继续实施就业帮扶。
在促进有序外出务工方面,依托浙川东西部劳务协作、省内对口帮扶和川渝合作等机制,组建区域劳务协作联盟,帮助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外出就业,并完善系统化支撑、品质化发展、产业化升级、多元化推广的劳务品牌建设体系,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结合本地特色培育一批创新型、技能型劳务品牌。
在支持就地就近就业方面,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积极培育乡村特色产业,提升县域经济吸纳就业能力;同时,因地制宜建设符合本地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务工需求和特点的“季节性”“工厂式”就业帮扶车间,推广建立“一县一企N车间”,聚焦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搬迁安置区等重点群体集聚区域,高质量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融合的创业支持体系,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推动平台经济赋能农产品销售。
此外,推行岗位匹配、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服务一体式项目化就业帮扶,常态化开展“志智双扶”行动,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家政服务职业技能专项培训、“家政兴农”行动,优化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重点支持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帮助他们学得一技之长、积累一技之成,以技能提升撬动稳定增收、持续增收,为乡村全面振兴积蓄源源不断的人才动能。
记者 刘飞 责任编辑 蔺虹豆 编辑 王钟婧玥 审核 张家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