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消费税新规来了!附2026咸阳汽车以旧换新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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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咸阳的宝子们

家里有新能源车的朋友注意了

一项直接影响购车成本的税收政策即将调整!

很多人只关注新能源汽车补贴变化

却忽略了电池消费税

即将迎来11年来最大调整

2026年9月1日起

五大常规电池品类将率先恢复征税

具体变化有哪些?

一起来看看!

电池消费税新规9月1日起实施!

✅最新信息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分步调整部分电池产品消费税,实施了11年的锂电池消费税免征政策正式退出,并非直接取消全部电池的免税待遇,而是采取分类分步的差异化征收方案。

✅实施时间

2026年9月1日起

✅调整目的

此前免征消费税政策有力推动我国电池产业实现规模化、体系化快速发展,产业发展进入成熟阶段,政策调整有助于构建长效化行业调控机制。

✅来源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2416/c5251171/content.html

新规按阶梯执行

✅常规电池阶梯征税‌

2026年9月1日起:无汞原电池、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全钒液流电池按‌2%‌税率征收消费税。

2027年9月1日起:上述品类税率上调至‌4%‌,回归2015年设定的电池消费税基准税率。

✅光伏电池延后执行

2027年4月1日起:按2%征收。

2028年4月1日起:升至4%。

✅前沿电池阶段性免税‌

新政在逐步取消传统锂电池免税的同时,明确在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新型电池可继续享受免税优惠:

钠离子电池

固态电池

燃料电池

光伏电池中的钙钛矿电池、叠层电池、砷化镓电池

图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下同)

税款抵扣和自用原则

☑️已缴税款可抵扣:纳税人从生产企业购进、委托加工收回,或以自营、委托方式直接进口已缴纳消费税的电池产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电池产品的,准予按照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原料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自产自用规则: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电池产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电池产品的,不缴纳消费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电池以外的产品或用于其他方面的,应当在移送使用时申报缴纳消费税。

另外

近期有关新能源车

还有一个政策备受关注

新能源车车船税有重大调整

车船税15年来首次重大调整!

✅最新信息

2026年7月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车型的车船税优惠政策,这是车船税实施15年来的首次重大调整。

✅具体内容是什么?

从明年1月1日开始,车船税优惠政策将迎来重大调整。取消对纯电动商用车、插混增程式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的免征车船税政策,节能汽车车船税减半政策将同步退出。

重点提醒:这次调整不分新旧车辆,存量、增量车型全部统一征税,不再享受税费减免。

✅完全不受影响的车型

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本身不在车船税征税范围内,这次新政对它完全没有影响,依旧不用交税。普通家庭购买的纯电动汽车,依旧不用交车船税。

✅需新增/恢复缴税的车型

如果要购买插电式,包括增程式的混合动力汽车,买车时需要问清楚政策。

✅无变化的常规燃油车

本次政策调整不涉及普通燃油车,其车船税的征收标准完全保持原有规则。

大家先不要着急

利好也来了!

咸阳也一直在进行以旧换新补贴,包括家电、数码、汽车

快跟随小编一起看看

2026咸阳家电、数码、汽车以旧换新指南!

图源:云闪付(下同)

✅购车时间

2026年1月1日(含)至2026年12月31日购买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登记日期均在该时间范围内)。

✅转让个人名下乘用车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过户后的旧车机动车登记证转让登记日期均在该时间范围内),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需在2025年1月8日前。

✅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补贴申请材料

拟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在已获取资格券的有效期内,通过登录云闪付APP汽车置换更新入口,填报并提交个人身份信息、转让的乘用车旧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至第4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购置乘用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材料。

1、申请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需上传证件原件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申请人本人持有的银行借记卡(一类)、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2、转让旧车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旧车过户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包含机动车登记日期、登记编号、车辆类型、车辆识别代号、转移登记信息等内容)。

3、购置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上述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发票信息和车辆注册登记信息须保持一致;发票须为销售企业开具的第一联“发票联”

✅申请入口

云闪付APP

✅便捷入口:

微信搜索【@咸阳本地宝】微信公众号

在聊天对话框回复【汽车以旧换新】

点击【查询工具】即可进入第六批汽车更换名单快捷查询入口

也可以进行汽车以旧换新申报

(本地宝仅作数据整理查询,以咸阳市商务局原文公示为准)

图片

▌图源:插图来源摄图网(已获平台授权)

▌编辑:范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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