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发布通知,收费标准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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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泰安市公办中小学学生装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发至各县(市、区)发改局、教体局,各功能区有关部门,市直和省以上驻泰各有关中小学校。通知明确,为加强公办中小学学生装费用管理,维护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649号)规定,结合泰安市实际,经研究,就泰安市公办中小学学生装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作出规定。

收费标准方面,泰安市公办中小学学生装分为夏装、春秋装和冬装三类,按照服装类型和面向对象,分类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小学生夏装每套不超过70元,春秋装每套不超过90元,冬装每套不超过150元;初中生、高中生夏装每套不超过90元,春秋装每套不超过120元,冬装每套不超过180元。

以上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有关单位在不超过上述标准的范围内,通过竞争择优方式确定学生装具体价格,并严格执行国家校服质量GB/T31888标准。学生装费用减免政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管理要求方面,中小学学生装费属于中小学代收费项目,应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学生装订购坚持自愿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代收校服费由学校全部划转供货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或截留、挪用、挤占。

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公示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和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通知落款为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泰安市教育局,落款日期为2026年9月24日。

来源: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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