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10月2日,南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临坊中队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在206国道巡逻,对豫AF7***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超员嫌疑,执勤民警立即让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据驾驶员尧某某称,车内人员都是自家人,一同前往乡下喝酒,认为超员1人没有关系,便抱着侥幸心理超员行驶。执勤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细致讲解超员的危害性,并对尧某某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案例二
10月2日,南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在206国道1746公里200米处开展车辆检查时,发现赣F87***小型汽车有超员嫌疑,民警立即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现场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属于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游某称,车上都是自家人,准备下乡赴宴,自认为只是多带一名小孩,没有关系,便抱着侥幸心理超员行驶。执勤民警现场对驾乘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告知超员不分成人、小孩,只要超出核载人数即属于违法。最终,执勤民警对驾驶人游某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案例三
10月2日上午,南丰县交管大队白舍中队在206国道辖区路段开展巡逻执勤,查获号牌赣F53**K小型汽车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民警现场对驾驶员曾某进行了安全教育,对其依法处罚后将超员乘客安全转运。

案例四
10月3日上午,南丰县交管大队市山中队在206国道辖区路段开展巡逻执勤,查获号牌粤E*9**6小型汽车超员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民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指出超员载客的危险与危害,在依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后,将超员乘客安全转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