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图方便、节省时间
把货车车厢当成“通勤班车”
殊不知这是把全车人的性命
悬在危险边缘!
案例详情
2026年10月1日17时许,河源交警在某路段定点设卡开展交通安保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赣B的轻型厢式货车存在违规载人的违法行为。

经检查,该货车核载5人、实载16人,车厢内违法搭载11人,超载率220%。据驾驶人夏某交代,车上的乘客均为务工人员,为节省时间、贪图方便,利用货车载人,未意识到货车违规载人的危害性。

公安交管部门对驾驶人及乘客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依法对驾驶人夏某进行处罚,并要求其对超员乘客进行安全转运。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货车车厢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
不具备载客条件
如违法载人、人货混装
将大大增加行车风险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极有可能造成车毁人亡的惨重后果
典型案例
2020年10月4日5时30分许,某省道发生一起轻型仓栅式货车撞至前方同向行驶的四轮拖拉机拖带的挂车尾部后驶入对向车道,与对面驶来的轻型栏板式货车(核载5人、实载16人)相撞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18人死亡、1人受伤。

2018年9月25日,一辆轻型仓栅式货车非法搭载13人,在急弯下陡坡路段时,驶出马路外碰撞房屋后侧翻,事故造成3人死亡、11人受伤。

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01
缺乏安全设施
货车后车厢没有座椅、安全带等基本的防护装置。一旦发生急刹车、转弯或碰撞,车厢内的人员极易被甩出车外,造成严重伤亡。

02
重心不稳易侧翻
货车车厢载人,往往还会伴随货物混装。人货混装会导致车辆重心升高且不稳定,在行驶中极易发生侧翻事故。

03
没有任何缓冲保护
货车车厢通常是金属板结构,坚硬且没有任何缓冲。在交通事故中,车厢内的人员相当于直接暴露在危险中,后果不堪设想。

广东交警提醒
人≠货
货车≠通勤班车
别拿危险当便捷
人货混装不但危险还违法
生命只有一次,切勿麻痹大意
勿让货车变成“祸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