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通知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更好满足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强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本市实际,修订《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贷款管理办法》)。

✅️本次政策发生了哪些新变化?
变化一:贷款对象扩大了
修订前,贷款对象是“缴存职工”;
修订后,调整为“缴存人”,全面覆盖单位强制缴存和灵活缴存人员。这意味着灵活就业缴存人在制度上正式获得了公积金贷款资格,与单位职工同等享受。
变化二:贷款用途拓宽了
从“购买自住住房”拓展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灵活就业人员回乡建房、翻修老宅也能用。
变化三:办理渠道增加了
修订明确增加线上办理途径,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成都住房公积金APP、天府市民云等渠道即可在线办理缴存、提取和贷款申请,7×24小时不受时间限制。
⏰️政策生效时间:本办法自2026年10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现在真的是越来越方便啦!
那成都灵活就业人员的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什么呢?
不急!小编已经帮大家整理好啦!
我们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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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含)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
(二)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三)按下列要求缴存住房公积金: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2.公积金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3.灵活就业缴存人已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四)无未结清公积金贷款。
(五)购买住房的,具有经住建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具有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关文件。
(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购买住房的,首付款金额加上贷款金额应等于住房交易价格。
(七)有较稳定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八)能够提供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九)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
有以下情形不予贷款:
1.个人征信存在严重不良记录的;
2.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等情形的;
4.近3年内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近5年内违法获得公积金贷款,或被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登记的;
5.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成都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1)灵活就业缴存人的贷款额度=申请贷款前6个月(180天)账户日均余额×25倍。
(2)将每笔贷款所有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相加后,即可得出该笔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
(3)本人的贷款额度试算结果,可登录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APP、天府市民云等查询,或咨询成都公积金中心、贷款银行。(注:四川省级住房公积金APP查询界面:便民服务——贷款计算表)
❤️温馨提示:每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实际可贷额度除了需符合公式计算结果外,还将结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住房价值规定比例、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成都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比例
【贷款最高额度】
✅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缴存人家庭,最高额度为120万元。符合贷款条件的单缴存人家庭,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多子女家庭购房、“以旧换新”购房、购买现房或因房屋征收拆迁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对应上浮20%,即分别为144万元、96万元。

✅符合规定的人才,最高贷款额度上浮至4倍。符合多项上浮条件的,不叠加计算,借款人可选择其中一项执行。
【贷款比例】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缴存人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注意:二手房贷款首付比例按原有规定20%执行
成都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利率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