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小承诺帮忙介绍女友却一直未兑现,男子自制钢珠枪,蹲守车库将其杀害!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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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湖南岳阳年仅30岁的朱先生,在自家楼下的地下车库,被蹲守在这里的发小徐某用管状发射器击发钢珠射杀。该案于今年6月由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徐某被判处死刑,徐某提出上诉。

近日,记者从被害人家属朱女士处获悉,该案二审将于10月8日10时在岳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朱女士提供的判决书,被告人徐某与被害人朱某系发小关系。徐某初中玩鞭炮炸断右手两指,长期自闭有轻生念头,朱某多次开导。2018年,徐某仍想寻死,自杀前联系朱某,当时朱某在佛山经营服装生意,于是受到邀请的徐某前往佛山。赴佛山后由朱某安排食宿,徐某从事买菜、做饭、洗碗等零碎事,不要工资。

2019年初朱某创业失败返岳阳,徐某回华容;2021年徐某赴岳阳朱某仓库做事,至2022年8月共获13个月工资28500元。仓库搬迁后朱某未再安排徐某做事,仍让徐某居住原仓库至11月被其父接回。

徐某曾寄望朱某帮忙找女友,后觉承诺未兑现且被冷落,希望破灭生恨,多次砸仓库门窗、发信息威胁杀人,并催讨所谓拖欠工资。

案发地

自2023年,徐某因自身因素以及上述原因,坚定了杀掉朱某的想法。2024年5月至2025年4月,其购配件制成可击发钢珠的管状发射器并试射。2025年4月起多次蹲守朱某住处。6月26日14时许,徐在负一层电梯旁尾随朱某,持发射器击发致钢珠贯穿其头部,朱倒地后徐又击发一枚击中其左胸背部。经鉴定,徐某患边缘性人格障碍,作案时具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一审法院认为,徐某未能正确应对和理性处理自己的人身遭遇,在被害人朱某对其施以援手,提供帮助后,不仅不心怀感恩,反而将其自认为的痛苦和煎熬归咎于被害人未兑现承诺,归责于其所谓的被害人背信弃义,并杀害被害人,其作案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严重,且无悔罪表现,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应予严惩。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万余元。

来源丨第一现场综合扬子晚报

编辑丨李昱 审核丨 苑劲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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