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2026年秋粮收购市场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函》(以下简称《告诫函》),面向全市粮食收购经营主体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秋粮收购期间市场价格和经营秩序,维护种粮农民和粮食经营者合法权益。
《告诫函》要求,各粮食收购网点要在收购现场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收购品种、质量等级、收购价格、水杂增扣量标准、结算方式和投诉举报电话。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做到让售粮农户看得清、算得明,不得出现无标价、公示信息不全等情况。
在经营行为方面,各经营主体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按质论价、优质优价,严禁压级压价、抬级抬价,不得捏造或散布虚假涨价、降价信息,误导售粮农户、扰乱正常收购秩序。同时,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不得达成统一收购价格、划分收购区域、分割农户客源等协议,也不得利用规模优势垄断本地收购资源、恶意排挤其他合规经营主体。
计量和结算环节同样被重点规范。《告诫函》明确,收购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严禁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杜绝缺斤短两。售粮结算应当场核对重量、等级和价款,做到现款现货、足额支付,不得拖延兑付售粮款,也不得违规代扣代缴未公示的税费。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粮食收购经营主体要对照要求开展自查,重点核查价格公示、计量器具、收购结算等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秋粮收购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聚焦玉米等重点品种,对收购量大、农户投诉集中的重点网点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明码标价、压级压价、计量作弊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售粮农户在卖粮时,可主动留意现场公示信息,留存过磅单、结算凭证等交易证据;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周口日报全媒体记者 付永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