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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
您是否认为偶尔一次不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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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
您是否认为偶尔一次不会出事?



根据“爱我英雄城 见我文明行”
文明交通素养提升三年行动
和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工作部署
南昌交警常态化严查
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机动车道
交通违法行为
看看都有谁“上榜”!
违法车牌:赣ALN26**

违法车牌:赣AR0H7**

违法车牌:南昌L229**

违法车牌:赣AREK8**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人行道内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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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交警
来源:湾里大队
编辑&排版:金凤
校稿:周国庆
审核:李欢
签发: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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