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一烧烤店租约未到期被要求搬离,纠纷期间突然被断电,店主怀疑有人动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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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卢女士在贵阳花果园

租了一间铺子经营烧烤店

至今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了

原本生意做得好好的,今年5月,她接到通知称店铺不再续租,从此一系列麻烦事“找”上了门。

记者来到卢女士的烧烤店时

供电已经恢复

但卢女士说

断电期间她的损失可不小

卢女士:一万多的损失,因为我们卖烤肉的进了很多的肉品,还有很多我做生意用的椰奶这些东西,还有我的水果,因为断电全部坏了。

卢女士出示了两份店铺租赁协议,一份是与花果园物业公司签订的,另一份是与小车河街道办事处富园社区居委会百分百持股的贵阳市南明区富园居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

卢女士介绍,这家商铺所属的生鲜棚,最初是由政府部门牵头搭建的惠民配套设施。在这里运营生鲜项目的公司撤场后,这些棚子就处于闲置状态。2023年,她从小区物业公司租下了铺子经营烧烤。

卢女士:在我们正常经营的过程中,富园社区居委会就给我们说,不要把租金交给物业,让我们来和他们签订合同,去年的时候,我们就签订了新的合同,把钱交给他们。

新合同约定时间是从2025年到2028年

然而,这才过了一年意外就出现了

卢女士:在今年的5月份,他们就说是政策原因,要对这三个生鲜棚要强制拆除,我说行,既然是政策原因,那么就把政府文件拿给我看,但是到现在为止,对方依然没有拿出关于文件。

卢女士说,8月31号,她突然收到对方限期搬离的通知,因为没看到相关文件,所以她拒绝配合,到了第二天中午,她的商铺突然断电了。

卢女士:8月31号那天下午,对方喊我们搬离,晚上就派了3个工作人员过来。我当时也说了,没达成一致之前,我肯定不可能搬离的。9月1号11点的时候,他们就派人把我家的电给断了。

卢女士告诉记者,她租的这种生鲜棚共有三个,其中一家已与富园居民服务公司达成一致搬离了,另外还有一家经营粉面生意的生鲜棚,与她的商铺一样,同时断电了。

卢女士:昨天晚上我们无数次沟通,他说不是他们断的电,他喊我找物业,物业喊我找供电局......你想嘛,这个区域,包括门面、住宅都没有断电,只有我们家断电。直到1点40的时候,物业的派了一个工作人员来,就发现他们把线给我拆了。

那么,按照卢女士所说,建设在小区公共区域的生鲜棚,为何由居委会全资企业收取租金、负责租赁运营?作为惠民配套建设的生鲜棚,为何以市场价对外出租?用于烧烤、粉面等普通商业经营,是否又违背建设初衷?居委会又是为什么,要解除租赁合同呢?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跟卢女士一起来到小车河街道办事处富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陈女士告诉记者,之所以会要求卢女士搬离,是因为她违反了合同约定。

小车河街道办事处富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工作人员 陈女士:合同上有约定,不能占道经营,不能产生油烟类的业态。

记者:有不能经营油烟类业态的条款吗?

小车河街道办事处富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工作人员 陈女士:我翻一下.......那可能这个地方我记错了,那也是因为占道经营(违约)。

对于记者的其他疑问

陈女士称自己只是基层工作人员,

无法作答

小车河街道办事处富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工作人员 陈女士:虽然我来处理这个事情,但我不是很清楚。电应该不是我们断的。

记者:卢女士说这几个棚子一开始是作为生鲜棚,由多家职能部门牵头建起来的,是吗?

小车河街道办事处富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工作人员 陈女士:这我回答不了。

记者:你们当时和他们签订合同的时候,也是知道他们要经营的种类的,如果一开始这里是惠民政策的话,为什么会同意他们来经营?

小车河街道办事处富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工作人员 陈女士:这我也回答不了,可能要我们书记来回答。

记者:如果现在他们愿意整改,合约还能继续下去吗?

小车河街道办事处富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工作人员 陈女士:我回答不了。

不久后,南明区富园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芳珍来到现场,她否认断电行为与社区或他们公司有关。

南明区富园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芳珍:关于生鲜棚,其实是在居委会成立之前就已经存在了。据我们了解,是之前的九优生鲜遗留下来的问题。

记者:批准建设的时候,是作为生鲜棚的惠民政策来批准建设的吗?

南明区富园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芳珍:这个我就不清楚了。

记者:那为什么社区成立之后,能把租赁的经营权接手过来呢?

南明区富园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芳珍:因为之前是宏立城经营,然后他们的合同作废了,我们就接手过来了。

记者:那你们不是建设方,也不是产权方,你们怎么作为受益方来收取租金的呢?

南明区富园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芳珍:因为它在平台上空着,我们就想着拿来收取租金之后,也可以用于居民。

在现场,居委会出示了

公示的收支明细

杨芳珍强调

收取的租金

全部用于小区建设

记者:有召开过小区业主大会,让全体业主表决过没有?

南明区富园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芳珍:这是有的,我们有召开过居民议事会。

记者:我说的是业主大会,指的是法律意义上的业主大会。

南明区富园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芳珍:我们是召开了业主代表大会的。

记者:你们有业委会吗?

南明区富园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芳珍:没有。

记者:那这个业主代表是哪里选出来的?

南明区富园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芳珍:就是平时有参与到居民事宜里面来的。

现场,双方协商并未达成一致。针对这件事,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物业公司能否收取租金,首先要看该公司是否是权利人,或者获得了委托。

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 律师 张宏伟:从法律的属性上来说,这些区域的建筑物、构建物,都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如果要获得相应的权利,就要取得小区全体业主的授权。

律师强调

类似的重大决议

必须由小区业主

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议

而业主大会有其法律规范

居民议事会

并不能等同于业主大会

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 律师 张宏伟:类似这种项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召开大会,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投票表决通过,才能授权通过。如果我们履行了这样的程序,相关公司才可以实施租赁行为。

律师表示,如果富园居民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全体业主合法授权,擅自对外出租公共设施,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未经全体业主事后追认,案涉租赁合同存在无效的风险。

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 律师 张宏伟:业主如果追认了,合同继续履行,是有效的,这是第一个层面。合同收益要给全体业主。如果业主没有追认,那么合同就有无效的风险,对收取款项的一方要面临很大的法律责任和后果,他收取的所有费用要返还给商户,他基于合同享有的利益都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商户在此基础上有损失,例如装修的损失,合同无效后也要根据双方的过错来承担责任。

采访的第二天,卢女士向记者反映,目前她已经和社区居委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富园居民服务有限公司对她做出了一定赔偿,她最终同意解除合同搬离。

来源:百姓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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