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中院:交叉执行破僵局 情法交融促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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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了一年多的牢,凭什么还要赔钱?”刑满释放后,被执行人陈某松始终认为服刑就是“抵债”。而申请执行人陈某龙同样委屈,左臂粉碎性骨折,赔偿款迟迟无法兑现。

一边是“坐牢不赔”的认知坚冰,一边是急盼兑现的伤残补偿。这起同村邻居间的“骨头案”,最终通过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交叉执行程序圆满化解。

今年以来,法院将交叉执行作为破解执行难的重要抓手,共开展涉民生、金融等交叉执行案件261件,目前已取得实质性进展70件,让胜诉权益从“纸上”落到“账上”。

指令执行:

异地法院巧断“邻里案”

陈某松与陈某龙系湘桥区同村邻居,因建房琐事引发口角,陈某松将陈某龙殴打致轻伤。湘桥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某松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判令赔偿60147.34元。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但双方积怨已久,经查陈某松名下确无登记财产,执行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涉邻里、涉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骨头案”,今年3月,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了交叉执行程序,指令由潮安区人民法院办理。

收案后,潮安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并没简单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而是深入剖析症结:被执行人存在“坐牢不赔”的法律认知错误;双方同村相邻,常规执行手段极易激化矛盾。法官从“法律账”与“邻里情”两个维度同步发力。一方面,多次上门对陈某松进行释法,阐明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司法制裁后果及对未来生活的影响;同时,从乡土人情入手,谈邻里守望相助的传统,唤醒其同理心。

经多轮“背对背”疏导,陈某松的态度由“拒不配合”转为“愿意协商”。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调解,最终陈某龙顾念同宗情谊,自愿放弃8000元赔偿款,为邻里关系修复留下余地。陈某松深受感动,多方筹措资金,多方筹措资金将剩余款项一次性履行完毕。这起困扰双方多年的邻里纠纷圆满执结。

提级执行:

专业释法消解金融争议

如果说陈某松案考验的是交叉执行如何“融情于法”,那么农行潮安支行与苏某群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提级执行,则检验了交叉执行在面对“专业壁垒”时的制度优势。

农行潮安支行与苏某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生效判决,苏某群应付还借款本金84504.67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因苏某群未履行义务,案件在潮安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常态化筛选交叉执行案件时发现,该案虽标的不大,但被执行人苏某群对金融借款利息、罚息的计算方式存在质疑,基层法院沟通难度较大。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于今年6月作出裁定对该案提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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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级执行后,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名下支付宝账户存款,并传唤苏某群到庭。苏某群到庭后即提出执行异议,主张其并非不履行义务,而是对银行利息、罚息不合理及产生的其他费用不认可,请求酌情处理。针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并未就案办案,而是主动释法答疑,逐笔核对利息计算明细,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权利,同时积极与农行潮安支行沟通协商还款方案。最终苏某群撤回执行异议申请,一次性付还本息合计97681.25元,案件执行完毕。

机制完善:

从个案突破到长效治理

个案突破的背后,是机制的持续完善。今年以来,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交叉执行作为做实定分止争、倒逼执行生态改善的重要抓手,常态化落实交叉执行案件筛选和交办制度,完善交叉执行适用审查、移交办理和信息化管理。在案件甄别环节,对涉民生、涉邻里等易激化矛盾的案件优先适用指令执行,打破人情干扰;对涉及金融、合同等专业性较强、跨区域执行难度较大的案件加大提级执行力度,以中院层级集中优势推动矛盾化解,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压力。

此外,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注重发挥基层治理力量的协同作用。在交叉执行过程中,主动邀请当地村(居)委会干部等参与调解和见证执行,利用他们“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协助法院开展财产调查、矛盾化解、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将司法触角延伸至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

从破除人情干扰到优化执行生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交叉执行为牵引,持续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让更多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转化为“真金白银”,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

文字|张蝶

编辑|翁纯

审核|詹树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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