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安全警示 交通安全警示 安全警示
交通违法曝光
国庆假期已经结束,交通安全底线绝不能松!南充公安交警现对一批典型交通违法案例进行警示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守法出行。
交通案例
驾驶报废车辆


罗某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地点:212国道
违法内容: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
处罚结果:扣留,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
交通案例
超员载人


谢某某
车辆类型:小型面包车
违法地点:李家镇桂花公路
违法内容:核载7人,实载16人
处罚结果: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现已移送审查起诉
交通案例
疲劳驾驶


梁某某
车辆类型:重型仓栅式货车
违法地点:212国道
违法内容: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唐某某
车辆类型:重型半挂牵引车
违法地点:营山县绥安大道
违法内容: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罚款20元,驾驶证记3分
交通案例
无证驾驶


黄 某
车辆类型:小型面包车
违法地点:244国道
违法内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


李某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地点:212国道
违法内容: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汽车
处罚结果:罚款1000元


焦某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地点:顺庆区马市铺路与大祥街路口
违法内容: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


张某某
车辆类型:小型轿车
违法地点:顺蓬营一级公路
违法内容: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
处罚结果: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
超员一个也危险
疲劳一秒也致命
违法没有“下不为例”
南充公安祝愿大家
开开心心出门
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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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制 | 陈 哲 审 核 | 鹏 飞 编 辑 | 邓 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