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发布风险提示:环东二路东侧1宗工业用地可能涉嫌违法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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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北京市

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就环东二路东侧1宗工业用地可能涉嫌违法改变用途发布风险提示。

近日,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屯城镇环东二路东侧1宗工业用地(权利人:屯昌鑫锦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可能存在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且存在非法买卖行为的情况。为维护土地管理秩序、城乡规划权威与房地产市场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重大财产损失风险,现发布相关风险提示。

一、土地使用权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及土地批准用途使用土地。未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属于非法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

二、如工业用地产业用房确需分割转让,应按照《屯昌县工业用地产业用房分割转让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招商部门认定产业后,买卖双方与县科工信局签订三方协议,且转让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未经认定和签订三方协议的,属于非法买卖土地的违法行为。

三、如存在未经认定和签订三方协议的情况,购买人已支付的相关费用,可能因合同无效、对方当事人缺乏清偿能力或恶意转移财产等原因,难以通过司法途径全额追回,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四、如土地使用权人存在违法改变土地用途相关违法行为,一旦被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可能被责令拆除或没收。

五、如存在违法买卖行为,购买人后续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等投入,在建筑物被依法拆除时,该部分投入将全部损失,无法获得补偿。

六、如存在违法将使用功能由工业用途改为商住用途的情况,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上述风险提示问题知晓、监督,并积极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有关违法改变用途的行为。

举报电话:0898-67819848(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98-67812339(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举报地址:1.屯昌县屯城镇文化路99号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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