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08北京科技大学报考点公告
依据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北京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要求,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网上缴费,并按照招生单位和报考点要求按时提交审核材料。只有完成以上步骤,报名方才有效。
北京科技大学考点(考点代码1108,以下简称“1108报考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校本部。
一、报考资格
考生须符合教育部《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满足所报考招生单位及1108报考点的有关要求。
考生应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通过审核、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所有报名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报名信息、支付初试费,并按照招生单位和报考点的要求按时提交审核材料。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24日,每天9:00-22:00。考生如已在预报名阶段填写报考信息、支付初试费并已生成报名号,无需在网上报名阶段重复报名。(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0008)北京科技大学网报公告见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
三、选择1108报考点要求
1.报考10008北京科技大学和九家京内科研院所〔具体包括:82601钢铁研究总院、82602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82701机械科学研究总院、82702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82703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北京机电研究所)、84901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86402北京矿冶研究总院、86403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87103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下同〕的北京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北京高校第二学位在读本科生,但不包括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必须选择1108报考点。
2.报考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8)和九家京内科研院所的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满足以下(1)、(2)、(3)条件之一的须选择1108报考点。
(1)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地区的非应届毕业考生;
(2)2026年报名前(2026年1-9月份)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应届毕业考生;
(3)报考北京科技大学的单独考试考生。
不满足上述(1)、(2)、(3)条件的考生报考北京科技大学和九家京内科研院所时,应选择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可通过研招网查询各省(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网报公告了解其他报考点的要求。
3.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不在“910-929”之间的,选择1108报考点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北京科技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就读京内院校未设立报考点,且报考单位所在地区为湖南或江西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在读第二学位本科生);
(3)就读京内艺术类院校,且报考单位所在地区为湖南或江西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在读第二学位本科生);
(4)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地区,且报考单位所在地区为湖南或江西的非应届毕业考生;
(5)2026年报名前(1-9月份)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报考专业为除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1257审计、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等9个专业以外的其它专业,且报考单位所在地区为湖南或江西的非应届毕业考生。
4.对于其他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京内考生,特别提醒:
(1)“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为“910-929”之间的,须选择所报考招生单位指定的考点考试;
(2)报考军事院校的,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
(3)报考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6工程管理、1257审计等7个专业的,应选择:1113北京邮电大学、1118北京电子科技学院、1156中华女子学院、1157中国劳动关系学院、1155北京城市学院、1165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
(4)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035102法律(法学)等2个专业的,应选择:1153中国政法大学或116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报考点。
5.在京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生,需在网上报名阶段提交证明考生为在读二学位身份(学生证等)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相关模板见附件1中的具体说明。
6.考生应认真查阅北京教育考试院《北京市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有关规定。1108报考点不接收北京教育考试院要求选择其他指定考点的考生。
7.报名期间,若1108报考点出现报名缴费考生满员情况,北京教育考试院将关闭1108报考点接收报考京外招生单位考生报名的功能,并适时启用备用报考点。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和1108考点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网报要求
1.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使用现用有效身份信息(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等均为无效身份信息)报名。考生使用无效身份信息报名、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和“专项计划”等四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直接通过学信网APP在线拍摄并上传本人照片。
4.报考单独考试相关专业的考生考试方式应选择“单独考试”,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其他专业考试方式一律选择“全国统考”。
5.报考北京科技大学非全日制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报考类别”一律选择“定向就业”,网报填写的定向就业单位须如实填写。
6.对于2027年毕业的在读第二学士学位考生,可以按照非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按照二学位应届生身份报考。对于2027年不能毕业的在读的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用第1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不论以非应届生还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在读二学位考生在备用信息均应注明“在读二学位,一学位XX专业、二学位XX专业”。已毕业并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二学位考生应以非应届生身份报考。
7.学历(学籍)及考生来源填报
(1)非应届毕业生(含以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二学位考生)的毕业证书编号应按《毕业证书》上的“证书编号”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的“证书编号”填写,如二者编号不一致,请联系颁发毕业证的学校教务部门。学位证书编号应按《学位证》上的“证书编号”填写。考生来源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科学研究人员、高等教育教师、中等教育教师、其他在职人员或其他人员”之一。
(2)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生(含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二学位考生)的毕业证书编号不填,考生来源选择“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注册学号按在校注册学号填写。
(3)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编号不填,考生来源选择“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注册学号按在校注册学号填写。
(4)在2027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考生,毕业证书编号、注册学号不填,考生来源选择“其他人员”。
(5)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生,毕业证书编号应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填写,并在备用信息内注明“留学生”。考生来源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科学研究人员、高等教育教师、中等教育教师、其他在职人员或其他人员”之一。
(6)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生,学历证书编号不填,考生来源选择“其他人员”,此类考生在2027年入学报到日前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8.学历(学籍)校验
考生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获得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应当尽早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学历学位认证。
鉴于认证反馈时间较长,建议考生尽早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如有问题尽早办理学历认证或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9.在网上报名期间,对于考生身份存疑、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以及特殊类型考生等情况,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相关要求见研招网提示和本公告附件1中的具体说明。
10.网上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对选择本考点参加考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生首次审核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中午12:00,请考生在此期间密切关注1108报考点通知信息。对于在京报考资格需复核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等特殊情况考生,请按照本考点审核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交补充材料。考生提交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12:00。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的,后续将予以审核不通过。
五、重点事项提醒
1.考生应当积极配合1108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材料,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
2.考生须确保填报及上传的所有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考生提供虚假证明、无效(或过期)信息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如发现考生伪造公文、证件、印章,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
3.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网报和上传提交材料应在时间上尽量提前,不要在临近网上报名截止时填报或上传材料,以免报名不成功导致无法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一旦截止,不再安排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4.1108报考点提供电话咨询、邮件咨询服务,若考生遇到问题,可通过电话、邮件与本考点进行咨询。本考点不接受校外考生现场咨询。
5.考生须密切关注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有关报考点、招生单位具体事宜请咨询或查阅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网站、公众号,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研招网”“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众号进行查询,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因未及时关注通知而造成的问题,由考生个人负责。
6.本考点积极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考生如需1108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向本考点提交申请材料,将《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bjkjdxyzb@163.com,本考点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行审核。
7.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北京市相关工作文件为准。
咨询电话:010-62332484
咨询邮箱:yzb@ustb.edu.cn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