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融媒体中心发布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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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大理州融媒体中心发布严正声明。

近期,我中心接到群众反映,发现个别机构或个人未经授权,擅自以我中心名义对外开展采访活动,并存在向相关单位或个人收取费用的情形。上述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新闻采编秩序,损害了我中心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公信力。为澄清事实、维护公众利益,我中心现就有关事项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中心开展的正常新闻采访工作,不会向受访单位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请社会各界及广大受众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以我中心名义进行的“有偿采访”“付费报道”“合作推广”等要求。如遇可疑情形,可通过我中心进行核实,联系电话0872-2223774。对于已遭受损失或发现相关线索的单位和个人,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反映或报案。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法人享有名称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称权。冒用我中心(含大理州融媒体中心、大理广播电视台、大理日报社、大理电视台、大理州人民广播电台及相关表述)名义从事活动并牟利的行为,已涉嫌侵犯我中心名称权及名誉权。我中心保留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主体民事侵权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我中心始终致力于提供真实、客观、公正的新闻信息服务,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和非法牟利行为。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授权机制,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特此声明

大理州融媒体中心

202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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